近年来,东台市检察院在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中,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灵活运用各种方法,积极探索经济帮助、法律援助、精神抚慰、政策倾斜、底线保障等“五位一体”救助模式,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经济帮助,雪中送炭显温暖。在司法办案活动中,根据各类案件被害人的家庭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经济救助标准。运用司法救助系统救助样本库,根据案件类型、家庭收入状况、被赡养人数量、赔偿情况等关键系数,由系统自动评估救助金额,再由员额检察官把关,结合后续治疗等特殊指标,综合确定经济救助具体金额和救助金发放形式。2019年以来,共救助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被害人89名,救助金额达30余万元。
法律援助,释疑解惑化纠纷。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涉及邻里或家庭纠纷类轻微刑事案件而引发的信访申诉,借助办案部门与控申部门的信访纠纷联动化解机制,通过“法治宣讲+司法救助+矛盾化解”的工作模式实现“1+1+1>3”的效果,最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如该院办理的张某某刑事申诉案中,申诉人张某某系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放火案件的受害人,其因对涉案损失鉴定数额有异议,多次到检察院申诉信访,为化解双方矛盾,信访接待检察人员联合原刑事案件承办人3次接待张某某,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开导和释明,并充分考虑张某某家庭困难状况给予司法救助,张某某在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后撤回了申诉。
精神抚慰,情感陪护排孤独。连续三年开展“检·爱”主题专项救助活动,专门为年老孤独或年幼失怙的刑事被害人需赡养人、事实孤儿等提供定期走访、微信联系、心理治疗等精神抚慰。2019年以来,共计为17名孤独老人和留守儿童提供帮助。如赵某某司法救助案中,赵某某系一名弃婴,性格内向,案发时刚满12周岁,养母患有精神疾病,全家仅靠养父打工生活,在受到侵害后更是身心受创、更加自卑。该院在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外,还明确专人制定了针对性的后续精神帮扶方案,每周通过微信与其养父联系了解生活情况,每半个月实地走访谈心1次,邀请心理医生每月心理辅导1次,现赵某某已摆脱受伤的心理阴影,重返校园。
政策倾斜,自主就业促自强。以落实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为抓手,将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深入开展活动、为民办实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动被救助人就业创业工作,在教育培训、帮扶就业、政策落实方面下功夫,找准工作点,力求见实效。协调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税务、社保等部门共同为退役军人、农村五保户的就业、创业出点子想办法,为被救助人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落实被救助人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方面的帮扶支持。救助申请人林某某系该院办理的一件不起诉案件被害人,建档立卡低保户,自身身体残疾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女儿又在今年考入大学急需学费,家庭生活十分困难。该院在为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同时,与其所在的村委会协调,为其提供日常生活帮扶,并根据其身体状况提供适合的劳动岗位,解决了后顾之忧。
底线保障,基本生活有着落。联合市民政局、妇联、教育局、共青团等16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从救助对象、方式及分工、救助衔接、制度保证等方面明确了检察机关与各职能部门在司法救助线索共享、分工协作、救助回访等方面的协作,协调社会各方力量,落实被救助人低保、保障性住房、就医就学等相关需求。2019年以来,已帮助6名救助对象落实低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