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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人民监督员工作典型案例(8)
2024-01-17 09:17:0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案例八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基层院检察长述职述责报告评议会

  【关键词】

  监督事项  述职述责评议  良性互动  温棚孵化模式

  【要旨】

  检察机关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范围,将人民监督“外力”引入检察机关年度“内评”,检察机关和人民监督员认真履职、双向推进,以上一个意见建议“激活”下一个监督事项,引发人民监督的“连环接力”,探索构建监督意见熟化、深化落实的“温棚孵化模式”,实现人民监督和检察办案的良性互动、循环推进效应,是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崭新实践。

  【基本情况】

  2023年1月,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聊城市院”)筹备召开2022年度基层院检察长述职述责报告评议会,作为2022年度市院对基层院评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加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好评议工作,市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作为评委参与评议会,对全市8个基层院年度检察工作进行全面评议。

  【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情况】

  监督过程

  2023年1月6日,聊城市院召开2022年度基层院检察长述职述责报告评议会,各基层院检察长报告本院2022年度工作情况,人民监督员围绕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改革创新等六方面内容,对各院工作进行打分评价,分数实时计出。

  评议会后,人民监督员与市县两级院检察长进行交流座谈,从人民监督员角度提出对检察工作发展的意见建议。监督员刘某提出:“各院检察长在述职报告中多次提到企业合规案件办理,作为律师和监督员,参与的合规听证比较多,我发现有些参加人员对企业合规的政策法律规定还不够了解,听证听不明白,听证效果容易打折扣,能否组织培训,提升业务素能。”监督员张某某提出:“经常出席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但大都是具体个案办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事项有九项,其他的事项我们也想多参与进来,比如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案件质量评查这一类。”

  监督结果

  聊城市院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立即反馈各相关部门积极创造条件予以落实。

  1.举办涉案企业合规同堂培训。2023年2月28日,聊城市院经精心筹备,会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企业合规检律同堂培训”,相关业务部门检察人员、第三方专业人员、律师代表等200余人同堂培训。培训会特邀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瑞华教授作《企业合规的基本问题》专题讲座,对企业合规的概念、背景、理解和适用作详细阐述,并针对合规考察监督、合规主体界定、合规适用条件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解惑,培训取得圆满成功。

  2.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2023年5月12日,市院办理的崔某某等3人故意杀人案开庭审理,人民监督员受邀观摩庭审,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庭后对检察官的业务素养予以高度评价,并针对本案的家庭悲剧,提出了新的意见建议:“此案因犯罪嫌疑人法律意识淡漠而起,具有典型性,建议检察机关在职责范围内牵头组建‘普法宣传和家风教育服务队’,从预防上做文章,减少此类案件发生。”

  3.深化落实新建议。针对崔某某案庭审观摩后监督员提出的新建议,案管办牵头相关部门集中讨论,论证了可行性和具体措施,乘势而上建立“检察普法宣传一体工作机制”:刑检、民行、控申、新宣等部门联合发力,通过检察开放日、法制副校长大讲堂、普法进社区、《克克聊民法》等专项、专题、专栏加强普法和家风教育。截至2023年6月中旬,已开展主题普法活动4次,接到各单位新邀请11次,人民监督意志真正及时有效地转化为检察机关的履职行为。

  4.“温棚孵化模式”初步成形。一次民主评议引发人民监督和检察履职的连环接力效应,市院抓住机遇及时总结延伸,探索建立监督意见提出和落实的“温棚孵化模式”:在监督活动开展前,专人专题对接,启发和鼓励监督员放下“面子”“包袱”、摒弃从众心态,勇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接到监督意见后,专人全程跟进,案管办发挥业务中枢优势,集各条线各部门之力,将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与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政策碰撞融合后提出最优化方案,实现“提升式落实”。该模式尚处于创立初期的探索阶段,试行第一个月已促成3条实质性监督意见的提出落实,开门纳谏的“检察态度”和雷厉风行的“检察速度”有效提振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信心。

  【典型意义】

  1.拓宽监督范围,推动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由点及面全覆盖。检察长述职述责报告评议会,是检察机关内部工作评价的重要组成,将人民监督员这一外部监督方式引入内部评价,从人民群众的视角对检察机关的工作实绩进行打分,有利于克服检察系统内部重指标、重数据的片面性,以普通群众的朴素价值观念对检察机关工作作出公正、客观、中立的评价,更能体现民意、评出实绩,是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人民监督下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具体实践,也是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走深走实的有益尝试。

  2.凝聚检民合力,形成人民监督与检察履职良性互动。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依靠检民双方齐心协力、同频共振,人民监督员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摒弃“走过场”的敷衍,才能使监督名副其实;检察机关对意见建议虚心听取、认真办理,监督工作才能取得实效。本案人民监督员提出的建议中肯可行,检察机关扎实办理反馈,兼顾了时效和实效,并且通过“建议-落实-新建议-再落实”这一良性循环,形成检民连环接力,使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职能和检察机关的检察职能都得以充分有效发挥,对各地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具有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3.密切部门协作,构建监督意见办理反馈一体化工作格局。人民监督员工作具有广泛性、全局性等特点,需要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本案监督事项横跨综合、业务多条线,监督时间纵深6个月,案管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综合、业务部门深度参与,通过联席会、调度会及时沟通统筹,形成通盘研究、一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在监督活动的事前联系、事中沟通、事后反馈各环节均展示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和严谨作风,一体化工作格局的优势得以有效彰显。

  4.善于突破提升,探索人民监督员工作“温棚孵化模式”。从一次活动开展到一项机制创新,检察机关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在常做常新中求突破,折射出敏锐的业务管理意识和坚定的司法为民理念。本案立足一次典型个案的成功,深挖其实质本源,大胆延展探索,促成“温棚孵化模式”的诞生,使个案经验转化为常态长效机制,有利于扩大公民司法参与、促进司法民主,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质效稳步提升。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