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七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蒲公英计划”法治宣传活动
【关键词】
主动监督 反馈落实 意见转化 未成年人保护 法治宣传
【要旨】
人民监督员制度旨在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有效监督,针对性提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检察机关通过主动邀请、精心组织监督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监督员“真监督”“真建言”。通过“落实-反馈-再落实”的闭环工作机制,兑现真诚接受外部监督的承诺,凸显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的刚性和实效性,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内在要求,也是检察办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的应有之义。
【基本案情】
莒县是农业大县、人口大县,现辖5个街道、15个乡镇,常住人口97.4万,各级各类学校160余所,学生总数近15万,留守儿童众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时有发生。2018-2022年,山东省日照市莒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莒县院”)平均每年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67件136人。调研发现,农村特别是偏远山村,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不到位、资源缺乏,社会、学校、家庭及未成年人自身法治意识亟待加强。为有效扩大法治教育覆盖面,弥补以往法治宣传系统性、连续性不足等问题,增强全县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莒县院在充分听取和落实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基础上,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新模式,联合县法院、教体局、妇联等单位、团体,组织开展了“蒲公英计划”法治宣传活动,以农村为重点,实现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在全县中小学全覆盖,让尊法、学法、守法理念像蒲公英种子一样,惠及每名学生,深植学生内心。
【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情况】
监督过程
1.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部署落实。2023年4月7日,莒县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工作情况通报座谈会,常态化向人民监督员汇报履职情况、征求意见建议。会上,5位人民监督员针对莒县实际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结合自身工作经验、生活经历,就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提出创新法治宣传形式、融入学生学习生活,以及加强与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等宝贵意见。莒县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案件管理部门和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将监督意见纳入台账管理,着手开展调研、制定落实方案并跟踪督办。
2.全面采纳意见,助推模式创新。在全面采纳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的基础上,工作专班全面分析了近五年来全县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情况特点,深入社区、村居、学校和相关单位调研走访,以问题为导向、以全覆盖为目标,制定“蒲公英计划”法治宣传实施方案,采用“青年检察官+校园法治宣传员”新模式,发动全院青年干警包联全县20个乡镇街道的中小学,充分发挥青年干警与青少年学生共同语言多、沟通交流顺畅的优势,探索以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系列校园法治宣传活动,并选取日照市农业学校为试点。方案向人民监督员进行了书面反馈,5名人民监督员给予了高度评价。
监督结果
1.主动跟进监督,提升活动质效。2023年4月13日,莒县院联合县法院、县教体局在日照市农业学校开展了第一次法治宣传活动,人民监督员宓某某、陈某某主动全程参与并进行监督。活动采用“案例情景剧+模拟法庭”的模式进行,由青年检察官和在校学生自编自导自演,人民监督员陈某某所在律所的2名律师在“模拟法庭”环节本色出演,从辩护人的角度为广大师生释法说理。广大师生一致认为此次活动形式新颖、内容全面、互动性强,同学们身临其境,既认清了犯罪本质,又感受了法律威严。2名人民监督员认为,“案例情景剧+模拟法庭”的形式让广大师生“沉浸式”认识犯罪和刑罚,感同身受,效果良好,可以复制推广。
2.推动机制转化,凝聚保护合力。2023年8月,莒县院向人民监督员反馈“蒲公英计划”法治宣传活动阶段性进展,人民监督员在充分肯定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拓展法治宣传渠道模式等建议。莒县院联合县关工委、教体局、团委、妇联等单位和团体,联合制定出台了《“蒲公英”计划法治宣传工作办法》,构建“1+1+N”法治副校长履职新机制,即每个学校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每个班级配备1名法治辅导员、选聘具有未成年人保护监护职责和法治宣传教育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士N名,通过法治宣讲、法治情景剧、旁听庭审等形式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并充分利用网络直播、“云课堂”等方式,同时段向多所学校普法宣传,实现全部乡镇、街道160余所中小学法治宣传全覆盖,并延伸到了家庭、村居。
【典型意义】
1.化“意见”为“机制”,凸显了人民监督员监督刚性。本案例中,莒县院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监督意见抓好了受理、流转、办理、反馈等工作,形成了工作闭环,通过多次意见反馈完善了监督意见吸纳转化机制,形成了多部门协作的“1+1+N”法治宣传工作机制,凸显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性,有助于激发人民监督员真监督、真建言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2.化“被动”为“主动”,提升了人民监督员监督质效。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通常是受邀监督,被动参与。本案例中,2位人民监督员对反馈意见提出监督要求,莒县院真心欢迎,合力组织开展“蒲公英计划”法治宣传活动,就活动开展情况再次听取意见建议,并进一步完善“蒲公英计划”。兑现了检察机关真诚接受外部监督的承诺,增强了办案透明度,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和信任度,切实提升了检察公信力。
3.化“监督”为“合作”,拓展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维度。本案例中,人民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主动提出合作意向,莒县院认真研究,与人民监督员共同组织“案例情景剧+模拟法庭”法治宣传活动。活动后认真听取意见,吸纳人民监督员所在律所加入“1+1+N”工作机制,是人民监督员全方位、全过程参与检察办案活动的一次有益尝试,通过人民监督员的专业优势助力检察工作,拓展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维度,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