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台市检察院在业务工作中通过健全内外监督制度、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完善检察监督机制,不断强化监督制约,促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健全内外监督制度,推动检察权依法高效运行
扎实开展内部监督,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的三段式监督制度,事前分析研判,围绕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并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事中强化管理,抓好流程监控,建立实体化监管机制,主动发出预警提示,及时纠正办案瑕疵,1个监管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监管案例。事后重抓评查,通过院内检察官互查、异地交叉检查等方式评估办案质量。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保障。组织员额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认真落实人大评议意见。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开展视察评议、座谈交流等活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及成效。
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非法销售无标种子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对相关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种子行业监管力度。加强对涉企案件的检察监督,通过纠正一起刑罚交付执行违法案件,推动被判处缓刑的企业负责人在企业所在地入矫,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服务促进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作用,主动筛查案件线索,依法监督立案。联合应急管理局对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预防约谈,帮助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助力绿色跨越发展,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促成市政府于今年2月发布公告,明确5年内在全市范围内禁猎,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完善检察监督机制,实现法律监督效果最大化
做优做细刑事检察,加大对侦查、审判、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1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盐城市检察院典型案例。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互通、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民事诉讼监督渠道,共同打击虚假诉讼。
围绕近年非法捕捞案件行政处罚、增殖放流情况进行调研,向相关职能部门送达专项检察建议,推动环境资源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后续生态补偿工作取得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紧紧把握公益核心,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价值取向,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形成公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公益诉讼“1+N”工作机制被评为全省法治建设创新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