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认真对待轻罪
2023-06-21 09:33:00  来源:检察日报

  绝大多数轻罪案件的庭审程序不超过三分钟,如圣路易斯市的一些速裁法庭一天审理超过500起案件,平均每个案件不到一分钟。大多数被告人不仅因为贫困无力聘请律师,而且受教育程度低,他们在没有实质法律帮助的情况下独自一人经历诉讼程序。

  著名短篇小说家欧·亨利在《警察与赞美诗》中讲述了一个穷困潦倒、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苏比,为了熬过即将到来的寒冬,意图通过吃霸王餐、扰乱治安、小偷小摸、调戏妇女等方式被警察抓住,从而可以到监狱里获得温暖和食物,却屡屡失败;当他被教堂的赞美诗感动,想要改邪归正重新做人的时候,却被警察逮捕送进了监狱。这种巨大的反差和荒谬,让人们感受到了异域法律的不公。

  流浪汉苏比仅仅是美国庞大的轻罪案件中一个微不足道的个例。2015年,全美约有1300万起轻罪案件,是重罪案件的4倍,这种倒三角结构如同一个巨大的金字塔。在金字塔的顶端,是美国刑事司法的经典场景“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的“米兰达警告”;“律师是必需品而不是奢侈品”的刑事辩护制度;控辩激烈对抗、陪审团铁面无私裁决,最终导向真凶曝光、堪比电影大片情节的“看得见的正义”。而占据美国刑事司法最大份额的轻罪案件如同金字塔的幽暗底座,亚历山德拉·纳塔波夫教授在《无罪之罚——美国司法的不公正》中尖锐指出,轻罪案件诉讼程序中漠视被追诉人权利,潜藏着无数被追诉人被迫虚假认罪,催生了发人深省的“轻罪不轻”现象:如果你犯了重罪,国家机器对你小心翼翼,为你请律师,维护你的权利;相反,如果你犯的是像流浪汉苏比那样的轻罪,对不起,痴迷于快速审理而不管结果是否公平的“随到随认律师”“快餐法官”会送你进监狱。

  “轻罪不轻”的深层原因在于现代犯罪圈层的不断扩大。最初的轻罪是指“微型重罪”,英国法律家威廉·布莱克斯通指出:通常而言,“犯罪”(crimes)这个词是用来表示更为严重和残暴的罪行;而较为轻微的疏忽过失,就只能归为更温和的“轻罪”(misdemeanors)。随着美国向后现代社会的转型,面对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和迅速攀高的犯罪率,主张对混乱和轻微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从而预防可能发生的严重犯罪的“破窗理论”应运而生。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在“破窗理论”影响下,美国各州大幅度降低犯罪门槛,闲逛、醉酒、行为不检、乱穿马路等行为,均被纳入“维持秩序”或“生活质量”的轻罪范畴。如辛辛那提市一项法律规定,“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人在任何人行道上聚集,且行为方式令过路人感到厌烦”属犯罪行为。加州一项法规要求,任何“没有明显原因或业务的人在街上或两地间游荡漫步者”必须向警方提供“‘可信且可靠’的身份证明,并对自身行为负责”。而且,轻罪在迅猛进化过程中似乎不小心遗失了“罪有应得”“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等法治基本原则,模糊抽象的轻罪罪名赋予司法机关巨大的自由裁量权,使得任何普通人都可能像流浪汉苏比那样触犯刑法、遭受刑罚。

  但到了20世纪末,辛辛那提和加州的上述法规被联邦最高法院认定无效……

  数据显示,每三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个可能在23岁之前因非交通违法类犯罪被捕;男性和有色人种触犯轻罪的比例更高,其中38%的白人、44%的拉美裔和50%的黑人在23岁之前有涉嫌轻罪而被捕的经历。

  庞大的办案规模迫使轻罪制度将效率放在首位,大幅度缩减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形成了轻罪案件独特的快速审案、长期拖延现象。一方面,轻罪诉讼程序的简化和被告人程序性权利的限缩,造成了巨大的司法不公。绝大多数轻罪案件的庭审程序不超过三分钟,如圣路易斯市的一些速裁法庭一天审理超过500起案件,平均每个案件不到一分钟。大多数被告人不仅因为贫困无力聘请律师,而且受教育程度低——近50%的轻罪被告人未达到基本的识字水平和信息处理技能,他们在没有实质法律帮助的情况下独自一人经历诉讼程序,在不了解认罪、辩诉交易后果是什么的情况下匆忙认罪,大量处理、迅速审判的“流水式作业”中隐藏着无数的“无罪之罚”。

  另一方面,拒绝认罪的被告人可能面临拒绝保释、长期拖延等程序性惩罚。著名的布朗克斯律师事务所在2011年至2012年间,确定了54起大麻轻罪案件为“战士”案件,这类案件的被告人希望与轻罪指控进行“战斗”,布朗克斯律师事务所和佳利律师事务所指派资深律师担任这些“战士”的辩护人。由于被告人坚持不认罪,法庭必须组织多次庭审查明案情,许多“战士”没有那么多时间精力耗费在打官司上,不得不无奈地接受认罪协议,只有极少数的“战士”坚持抗辩到底。最终,30%的“战士”案件被彻底驳回,但每件案件平均耗时9个月。

  更令人深思的是,作为轻罪领域重要配套改革的非刑罚化改革措施,在减少监禁现象、防止交叉感染、节省国家资金的同时,可能产生轻罪法网更加膨胀的“双刃剑”效果。如近年来风靡全美的毒品法庭,在被告人认罪的前提下,法庭为每名吸毒者提供如住院治疗、毒品检测、职业培训等一对一的戒毒方案,若是表现良好,将撤销指控,否则将面临更加严厉的惩罚。

  纪录片《第二次机会:俄亥俄州毒品法庭这一年》展示了毒品法庭温馨的一面,部分吸毒者接受毒品法庭审判后,在法庭力量的感召下重回生活正轨。但有一些批评者敏锐指出,毒品法庭为检警部门对那些注定要撤回起诉的案件提供了廉价的替代方案,实质上扩大了打击范围——曾经10美元、20美元的小额毒品交易涉案当事人根本不会受到处罚,如今却会遭到逮捕和起诉。毒品法庭在全美范围的激增表明,在某一维度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的改革措施,在另一个维度上却可能产生互相矛盾的后果。

  轻罪因为危害小、处罚轻而被贴上了琐碎、低级、无足轻重等标签。“当法律认为刑罚不严重之日,就是对公民定罪最草率之时”。若是将普通人的微小过错归入犯罪之列,即便被告人不至于因犯罪而坐牢,但在商业数据采集和互联网搜索不断发展的信息时代,删除或封存犯罪记录可能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詹姆斯·雅各布斯在《永恒的犯罪记录》一书中悲哀地写道:“删除或封存犯罪记录在很大程度上是徒劳的。”法学教授珍妮·罗伯茨指出,犯罪记录删除和封存只是“一个巨大的创可贴”。

  无法彻底删除或封存的犯罪记录,将对无数轻罪被告人持续产生或正式或随意的负面影响。尽管美国的司法体制与刑法结构与我国存在较大差异,但其轻罪治理的实践和得失仍然可以给我们启示。如何避免轻罪范围泛化、如何认真对待轻罪,是轻罪治理时代值得研究的课题。

  (徐清)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