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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 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3)
2023-06-15 16:48:0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明长城保护  长效机制  长城保护员

  【要  旨】

  针对辖区内长城保护普遍存在的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问题,检察机关组织开展长城保护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通过个案办理推动政府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推动多元参与,形成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合力。

  【基本案情】

  陕西省神木市境内的长城包含战国秦、隋和明三个时期,共550处,涉及明长城374处,其中山峰则卧虎寨堡、斜马沟蔡小沟山险、水头沟烽火台、五龙口敌台等四处于2017年4月18日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人为破坏情况。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0年3月,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按照省人民检察院要求,在全市部署开展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神木市院)成立了“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法警”办案团队,通过走访神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以下简称市文旅局)、长城保护协会,全面了解辖区内长城底数,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城协会代表共同实地摸排、走访,并于2020年4月16日立案调查。神木市院通过无人机航拍取证、调取文物档案等方式查明了长城受损情况。主要表现为:山峰则卧虎寨堡寨门、墙体、马面出现受损情形;斜马沟蔡小沟山险、水头沟烽火台墙体存在裂缝、墙砖剥离、坍塌等情形;五龙口敌台周边存在违法架设电线、彩灯、搭建临时仓库的情形;部分长城段落未设置保护标志和界碑。同年5月8日,神木市院向迎宾路街道办事处等4家长城遗址所在地街镇人民政府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建议对长城保护管理问题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长城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文旅局与长城沿线各街镇召开了长城保护工作推进会,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整改。针对五龙口敌台周边存在的违法搭建问题,市文旅局和所在街道办事处联合进行拆除,2020年5月20日整改到位。针对斜马沟蔡小沟山险情形,市文旅局按程序组织修复,2020年10月已修复完毕。针对山峰则卧虎寨堡受损情形,市文旅局在长城周边铺设木栈道、设置保护网,并委托编制修缮保护方案上报审批。针对水头沟烽火台墙体裂缝情形,市文旅局经调查认为系国家能源集团神东榆家梁煤矿(以下简称煤矿)采空区塌陷和多年水土流失等原因造成,遂联合店塔镇人民政府与煤矿座谈协调。煤矿积极采取措施,对遗址周边约3000余平方米井田采用跳采方式,留存煤柱,不再开采。为支持长城保护工作,经国家能源集团审批,煤矿捐赠长城保护专项资金5800万元,助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同时,针对专项活动中发现的市自来水公司院落内长城保护问题,市文旅局向市自来水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公司已拆除与长城保护无关的线路和设施。针对部分长城段落未设置保护标志和界碑的情形,市文旅局与长城沿线各镇街共增设保护标志碑27块,保护界桩1210根,保护公示牌251块。市文旅局向各街镇、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等印发《关于建立长城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资料共享机制的通知》,强调建设工程需做好前置审批手续以及文物调查和勘探工作。

  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神木市院形成专项报告报神木市委。市委于2020年7月2日组织市政府、市纪委监委、相关行政机关及镇街、长城保护工作站、长城协会召开了“文物保护工作暨长城文化遗产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推进会”,要求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长城保护合力。同年9月10日,市政府办出台《神木市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神木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建立了文物保护联席会议长效工作机制,明确了21家长城保护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将长城保护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目前,神木市辖区内长城遗址均进行了“围网工程”,长城沿线11个街镇均设立了长城保护工作站,聘请了62名长城保护员并组织了专门培训,加强长城的巡查、保护。

  【典型意义】

  长城对于中国古代军事史以及沿线自然环境、民族关系、农牧业生产生活等研究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本案中,检察机关结合本地长城资源丰富特色开展专项活动,推动政府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长城安全隐患积极向党委汇报,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推动出台制度规范,明确各行政机关在长城保护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促进联动配合,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有效推动长城保护工作。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