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交通肇事案、吴某某故意伤害案、杨某某交通肇事案、周某某交通肇事案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11月28日14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0515-89568506
特此公告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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