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4: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深化申诉案件反向审视
【关键词】
反向审视数字赋能一体履职
【改革情况】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健全完善以个案审视、类案分析、综合分析为主体,以个案讲评、专项通报、反向审视提醒函、检察建议为内容的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工作机制,促进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和服务群众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同类案件反复发生,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202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收到的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9.7%,重复信访同比下降35.6%,涉检信访同比下降10.8%,实现信访总量、重复信访量、涉检信访量“三下降”。
一、强化制度建设,为反向审视规范开展提供指引
为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部署,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河南省检察机关信访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反向审视的总体工作原则、具体案件范围、基本审视方法、重点审视内容、结果运用转化等事项,实现全省控申检察条线反向审视全覆盖;相继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刑事申诉案件交叉评查工作的通知》《反向审视“提醒函”格式样本》《刑事申诉、国家赔偿、信访案件反向审视典型案例撰写要求》,逐步丰富完善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制度。经过不断实践,构建形成“个案类案反向审视—问题瑕疵补正纠正—审视成果运用转化”的反向审视制度框架。
二、全面系统审视,促进监督履职规范化
(一)坚持“每案必评”,常态化开展个案审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建立申诉案件经常性评查机制,对刑事申诉等案件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分析、一案一预警,从中发现公安、检察、法院在原案办理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采取个案讲评、制发通报、专题培训等方式,及时向原办案单位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推动纠正执法司法瑕疵。2024年以来,围绕信访突出问题,评查信访申诉案件2065件,针对发现问题开展个案讲评、视频讲评214次,移送监督线索134件。河南省检察院与信阳市检察院对办理的王某贞不服法院生效裁判刑事申诉案件开展联合反向审视,取得良好效果。
(二)坚持“选准切口”,精准开展类案审视。充分发挥控申检察“富矿”,对某一时期高发频发案件开展类案审视,分析归纳普遍性问题,深入剖析引发错误瑕疵的不规范、不严格司法行为的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司法、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2024年以来,组织对监督纠正类刑事申诉、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控告申诉案件等进行系统分析,形成反向审视报告7份;针对发现的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市级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22份,均得到有效整改落实。
(三)坚持“系统思维”,定期开展综合审视。坚持每年对全省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办理情况开展全面审视,分析特点、研判信访形势;结合检察机关和其他部门职能,对执法办案中的普遍共性问题进行剖析;深挖信访背后折射出的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对策建议。针对系统审视中发现的重复信访多发问题,印发工作通报,对1983件重复信访积案开展专项治理,已全部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有效降低信访“存量”。出台《河南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案件文书制作指引》,提高文书制作规范性、精准性、说理性。
三、一体综合履职,凝聚反向审视合力
(一)抓实内部一体增强反向审视质效。将反向审视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全省三级检察院党组每半年专题听取一次反向审视工作情况汇报,确保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建立全省检察机关控申检察人才库,择优选拔入库人员,着力打造检察信访、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等专业化办案团队。各业务团队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开展个案审视、类案审视和综合审视,做实上下一体、横向联动,在数据整合、问题分析、对策建议等方面形成合力,积极推动从“单打独斗”到“团队集成”的转变。
(二)坚持数字赋能激发反向审视内在动能。研发信访信息可视化分析系统和群众来信动态管理系统,打造贯通省、市、县三级院的数据平台。通过全流程监测信访申诉案件办理情况,深度挖掘内部数据,及时发现个案、类案问题,从海量数据中精准发现需要反向审视的问题。目前已初步形成“发现反向审视线索—启动分析研判—审视结果运用”的闭环管理机制,反向审视效能持续提升。
(三)全方位建章立制促推高质效检察管理。针对反向审视发现的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关于防范重大涉案风险保障高质效办理刑事案件工作制度、举报信件分流处理工作规定、重复来信处理工作暂行规定等17个制度规定,健全完善“包案+听证+救助”三位一体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助推加强法律监督和检察业务管理,将治罪治理、前端化解贯穿“四大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
【典型意义】
河南省检察机关立足实际,通过丰富完善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制度,检视反思问题不足,规范执法司法行为。通过个案审视、类案审视、综合审视,对申诉案件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审视,找准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建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治理效果。通过“依法一体履职、数字赋能”,实现反向审视扁平化、全覆盖,进一步优化检察履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