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云南省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某县人社局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检察监督案
【关键词】
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 检察建议
【基本案情】
云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中标承建某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后,将该项目的劳务施工转包给王某,王某再次将建设项目的内外墙粉刷等劳务施工转包罗某。2020年8月左右建设项目全部完工并移交使用,但项目尚未达到约定的建设方拨付工程进度款条件,而建筑公司、王某、罗某均无力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郭某等202名农民工工资368万余元 。2020年11月,部分被欠薪农民工因诉求长时间未得到妥善解决,集体到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县委县政府“讨说法”,直至2021年1月仍未得到解决,存在社会矛盾激化的风险隐患。郭某等48名农民工认为人社局查处欠薪投诉不力,申请某县人民检察院监督。
【检察机关监督情况】
某县人民检察院经查阅人社部门工作材料、走访建筑公司、王某、罗某及涉案农民工,查明建设方因涉案建设项目尚未达到约定的拨付工程进度款条件,导致欠薪情况发生。本案系建筑工程项目未落实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和总承包方代发“六制一金”等制度、层层转包、工程管理混乱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职能部门存在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情况。某县人民检察院向人社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促进工资支付相关制度的落实,督促相关单位尽快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检察建议发出后,为有效化解矛盾,县人民检察院跟进案件处理,协助人社局追讨被拖欠农民工工资,共同组织某职业学院、建筑公司、王某、罗某及农民工代表召开协调会议,最终,建设方同意提前支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并执行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核实代发和银行代发支付到每一名农民工银行账户,农民工代表签署了息诉息访承诺书,争议得到圆满化解。
人社局书面回复整改情况,表示将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六制一金”制度,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加大执法力度。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办理农民工欠薪类案件,应当着眼于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促进争议化解,消除社会矛盾激化的隐患。在解决个案问题的基础上,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提高履职能力,落实工资支付相关制度,促进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