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全案证据又比较薄弱,案件办理一时陷入僵局。在反复查看在案证据中的天网系统监控视频时,一件衣服上的几个白点引起了公诉人的注意,并理清了办案思路。在经历二次补充侦查后,案件事实得以全部查清。
2016年7月25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盗窃案。案卷显示,犯罪嫌疑人冯国旗曾因盗窃先后5次被判处有期徒刑,马保峰则因强奸和盗窃被判处过3次有期徒刑。最后一次出狱后,两人均处于无业状态。2016年4月9日,两人流窜至合肥市再次干起了盗窃“老本行”,在庐阳区一售楼部附近,趁无人注意,将被害人刘某停在售楼部门前的一辆棕色欧派牌电动车(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240元)盗走,并很快销赃。一天后,二人被抓获归案。
“案情不复杂,涉案金额也不大,按照办案经验,这起案件应该很快就可以起诉。没想到,办理过程却异常艰难。”办理该案的公诉人介绍,冯国旗归案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坚称自己是到合肥市做生意。马保峰的供述则反复多变,前期做了有罪供述,后期翻供,不仅不承认犯罪事实,还凭空虚构出一个名叫“小勇”的犯罪嫌疑人,企图干扰办案人员视线。承办公诉人提审时,二人仍然作无罪辩解。
要想查清犯罪事实,必须要从其他证据入手,若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即便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也会受到法律的公正裁决。然而,承办公诉人在审查全案证据时发现,最为有力的证据是两条天网系统监控视频,视频记录了两名男子在案发时间段同乘一辆白色助力车进入案发地段,大约4分钟后,一人骑着被盗棕色电动车、一人骑着白色助力车迅速离开现场的画面。视频清晰度不高,加之拍摄角度和距离等问题,仅能辨认出骑着被盗电瓶车的男子是马保峰,而白色助力车上的男子无法准确辨认。案件办理一时陷入僵局。
“当时,选定了两个突破口。第一是让公安机关搜集更为清晰完整的监控视频,从而找到最直接的证据;第二是根据马保峰前期的有罪供述找到销赃的二手车店老板,进行指认。”2016年8月18日,承办公诉人拟定了补充侦查提纲,该案被第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然而,补充侦查的结果却不令人满意。一方面,案发时间较久,加之不知道犯罪嫌疑人的具体逃跑路线,导致监控视频搜集方面没有突破性的进展。另一方面,虽然找到了二手车店老板,但其证实在收购该车时,只有一名男子推车前来。经辨认,该男子是马保峰。至此,马保峰实施盗窃犯罪的事实已经清晰明了,但指控冯国旗实施盗窃的证据仍然不足。
还是要从天网监控视频入手。反复观看视频,一个细节引起了承办公诉人的注意。“视频中,骑着白色燃油助力车的男子穿着深色外衣,在其左右胸口的位置上各有一个白点,背部也有一个较大的图案,推测应该是衣服的标识。这些特征与作为证物随案移送的冯国旗的一件外套高度相似。”案件一下子有了进展,承办公诉人兴奋起来:“下面要做的,就是要找到更多的视频来进行比对。”
要找到更多的监控视频,首先要知道犯罪嫌疑人的逃跑路线,案件似乎又回到了原点,但这一次没有难住承办公诉人。随案移送的物证中有一部手机,作案时间段内,该手机有过几次对外联系。“可以通过调取通话记录,查找到通信基站。再将通信基站的位置与城市地图比对,基本上就能确定两人实施盗窃后的逃跑路线,再有针对性地查找天网监控视频就比较容易了。”2016年11月9日,承办公诉人据此再次拟定了补充侦查提纲,经审批后该案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警方依照补充侦查提纲再次展开侦查,很快查清了两人盗窃得手后的逃跑路线,调取了多个监控探头拍摄的视频,其中数段视频拍摄得较为清晰。经截图比对鉴定,骑白色燃油助力车的男子就是冯国旗。
2017年3月21日,经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扎实的证据面前,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冯国旗、马保峰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