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六
湖南省检察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沙军事检察院督促保障军用机场备用跑道净空安全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 军用机场净空保护 军地协作 违法建(构)筑物 一体化办案
【基本案情】
位于湖南省的空军某机场备用跑道始建于20世纪70年代,近年随着经济发展,跑道周边建(构)筑物不断增多。经评估,净空区内存在违法建筑物170处,违法构筑物144处,不仅干扰了军机飞行训练安全和战备执勤,影响军人有效履行职责,也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潜在风险。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2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该机场备用跑道净空区多处超高建(构)筑物影响军事飞行的案件线索交办至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湖南省院)。
鉴于该案事关国防军事利益、社会经济建设及民生保护,且涉及多个违法行政主体以及军地双方职责,湖南省院决定成立专案组,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沙军事检察院(以下简称长沙军检)一体推进案件办理。军地检察机关联合分析了备用跑道净空安全形成的历史原因和现状,对超高房屋特别是占用军事用地房屋入户核查,并向军地相关行政机关和人员逐一核实。经调查查明,170处违法建筑物包含超高建筑物、占用军事用地建筑物和影响飞机滑行建筑物,144处违法构筑物主要包括通信电杆和通信铁塔等,且上述建(构)筑物均未合法取得建设规划、用地许可、权属证书。考虑到该案系历史成因且法律关系复杂,湖南省院于2023年10月18日对驻地市人民政府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同日对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某市供电公司(以下统称湖南电力公司)等建设超高电力设施问题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同时,湖南省院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同步指导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衡阳市院)于2023年10月18日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以下统称衡阳通信公司)建设超高通信设施问题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指导湖南省驻地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对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6件。
为推动形成整改共识,检察机关先后8次召开座谈会、圆桌会,就该机场备用跑道净空安全涉及公益侵害问题、行政机关履职情况、整改推进等事项进行沟通、协调、督促。2023年10月20日,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与南部战区军事检察院、长沙军检联合组织召开机场备用跑道案件磋商会。会上,检察机关全面分析了机场备用跑道净空安全问题的历史成因及军地各自职责,通过向驻地市、镇人民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行政机关分别送达检察建议及磋商函,督促驻地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与部队单位协作配合,共同解决机场净空安全问题;要求湖南电力公司、衡阳通信公司等相关企业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及时采取公益保护措施,消除影响部队飞行训练的安全隐患。同时会议还综合考虑整改实际,确定了“先易后难、轻重缓急、分步推进”的整改原则及公用设施“先建后拆”的处置方案,在推进问题有效整改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村民生产、生活可能产生的影响。
会后,检察机关与驻地政府、企业反复沟通,促进驻地政府及相关行政机关成立整改专班,积极筹措资金实施整改,湖南电力公司、衡阳通信公司主动对接地方政府及部队单位实施拆迁施工。截至目前,已完成超高建筑物拆除39处,根据最终航行评估报告和飞行程序设计报告应拆131处建筑物已全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根据杆线迁改方案拆除通信电杆66根、通信铁塔1座、高低压杆塔51基、烟囱1座、路灯25根,同时新立高压、低压杆塔39基、通信线杆17根,通信运营商业务已割接至净空管理区外的新建铁塔。2024年1月31日,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合驻地市人民政府和部队对超高通信设施等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相关拆迁安置点、环场公路项目也已开工建设,并按计划对其他不需要拆除的超高建(构)筑物进行降高或加装航空障碍物灯等工作。
【典型意义】
办理军地互涉案件中,检察机关坚持上下联动、军地协同配合,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超高建(构)筑物影响军用机场净空安全问题进行整治,服务保障国防和军事利益;同时充分发挥民事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督促、引导和支持国有企业主动担当作为,高效解决公益损害问题。办案中,坚持维护国防军事利益和依法保障民生民利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实现强军兴军与地区发展的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