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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人民监督员工作典型案例(2)
2024-01-17 09:08:0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案例二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郑某某等13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案

  【关键词】

  知识产权检察保护  人民监督员  全过程参与  专业建议  深度融合

  【要旨】

  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覆盖、全类型、全过程参与监督,提出专业化建议,并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等方式,最大限度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促进人民监督员工作与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深度融合,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多元化、多层次的监督体系。

  【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至2021年8月间,被告人郑某某等人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对回收的热玛吉探头加装芯片等方式翻新充能,经重新包装后连同相关耗材一并对外出售,涉案金额100余万元。经鉴定,上述物品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2022年3月24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松江区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对郑某等人提起公诉。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松江法院”)经审理后,采纳公诉意见,判处郑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两年到四年不等的刑期。

  【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情况】

  监督过程

  1.主动接受监督,及时通报检察重点工作。2023年2月,松江区院推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松江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意见”。之后通过检察工作情况通报的方式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人民监督员提出“检察机关可以选取社会关注度高、新类型、具有典型性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推动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提质增效”的意见建议。松江区院在办理郑某某等13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案时,考虑到该案涉及社会面较为关注的医美行业,且侵犯知识产权的方式比较特殊,因此邀请人民监督员全过程参与该案的监督。

  2.走进庭审现场,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2023年3月3日,松江区院邀请人大代表、律师、法学专家以及专业人士等七位人民监督员旁听了该案的庭审过程。职能部门主动组织开展庭前沟通会,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案情及主要争议焦点,引导人民监督员从出庭规范、文书质量、庭前准备、出庭质量、出庭效果等方面进行精准监督。人民监督员对热玛吉探头翻新充能再销售的方式构成商标侵权的定性以及多名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认定均表示认可,为检察官出庭公诉增添了信心。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的庭审表现及庭审效果给予充分肯定,并建议“检察机关应进一步加强溯源治理,通过行业整治,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把关”案件质量,以评查促进办案质效提升。2023年6月8日,松江区院邀请三位参与过庭审的人民监督员对该案进行案件质量评查。人民监督员通过查阅案卷材料、询问承办检察官等方式,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指引进行评查。经过认真评查,人民监督员在肯定案件办理质量的基础上,针对该类案件办理提出“注重刑事监督与行政处罚的衔接”“针对形成产业链的犯罪,进一步深挖相关线索并及时移送”等意见建议。

  4.开展“头脑风暴”,推动知识产权检察融合发展。为进一步发挥人民监督员在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的作用,松江区院召开“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主题研讨会。会上,人民监督员围绕研讨主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检察机关把人民监督员全链条嵌入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全程跟进案件线索发现、事实证据认定以及公开听庭等环节”“人民监督员利用专业知识和工作背景,提供专业建议,推动检察机关联合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进一步完善G60知识产权保护共建共享共保共治的司法协作机制”等意见建议。

  监督结果

  1.强化诉源治理,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松江区院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走访本区多家美容院,开展专项检查,形成治理共识。通过深入了解“热玛吉”项目的经营现状、医疗器械采购流程、执业医师管理情况等,向相关单位制发关于合规经营的法律风险提示函,达到了“治未病”的社会效果。

  2.注重建章立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松江区院建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涉知识产权案件中刑事犯罪线索移送机制,促进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立足区位特点,与区科创发展办公室签署《关于服务保障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的协作意见(2.0版)》,强化跨区域知识产权联动保护。与区法院、公安、知识产权局会签《关于加强松江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动刑事监督与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

  【典型意义】

  1.注重细节,规范流程,下好人民监督员活动开展“先手棋”。组织开展一次成功的人民监督员活动,做足准备是基础,选好人员是关键,规范落实是重点。本案中,检察机关针对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犯罪手法新颖、涉及领域专业等特点,精准选取人大代表、律师、法学专家以及行业专业人士等参与监督活动,确保监督活动的高质量。事前召开沟通会,介绍基本案情,并对“热玛吉探头本身的商品价值与提供美容服务的服务价值认定”等争议焦点也进行了详细解读,充分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事后认真研究落实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保实质监督,充分体现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刚性”。

  2.全程参与,拓宽渠道,打好人民监督员履职保障“组合拳”。新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本案中,检察机关全过程、多角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充分贯彻了对检察办案全过程接受监督的理念,使检察监督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此外,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检察工作情况通报、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案件质量评查以及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等多种监督方式,有效拓宽了人民监督员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

  3.深度融合,凝聚合力,画好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同心圆”。通过探索“人民监督员+”模式,促进人民监督员制度与检察工作相融合,借助人民监督员的职业背景、专业知识、群众联系度等,弥补检察机关在特定领域专业知识的不足,拓宽检察工作思路,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实现“1+1>2”的效果。本案中,检察机关将人民监督员制度与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深度融合,以点带面,实现同频共振,助推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