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障老年人医疗服务无障碍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无障碍社会服务 医疗服务无障碍
【要旨】
针对因医疗机构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运用给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带来的挂号难、缴费难等就医障碍,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督促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推动医疗机构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友老型医疗健康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老年人及时平等享受医疗健康服务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部分医疗机构在提升自身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明示取消现场挂号,仅保留网上预约挂号,未提供现场预约号源及电话预约挂号途径,亦未设置老年人优先通道等,相关行政机关未及时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存在上网和使用智能手机困难的不特定多数老年人,无法独立挂号以正常就医享受平等便捷的公共医疗服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1年10月,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海珠区院)接到群众举报后决定立案调查。通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走访调查,现场勘验、询问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方式,查明部分医疗机构存在全面取消现场挂号,仅能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机、网站等线上方式预约挂号的问题,违反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有关规定。2021年10月27日,海珠区院根据前述调查情况,向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相关医疗机构责令整改,并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全面排查,督促落实涉老年人信息化无障碍改造,提供线上线下并行的医疗服务便利。
海珠区卫生健康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组织落实整改,制定区级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工作方案,组织辖区内23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创建工作,推动辖区内老年人就医环境优化。印发《关于落实推进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个案排查工作的通知》,结合排查情况在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专窗;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开展多渠道挂号通道,为老年人保留充足现场号源,保留诊间预约功能和电话预约功能。加强服务指引,组建友老爱老志愿服务团队,对使用智能技术困难老年人,采取医务人员或志愿者协助就医等措施,保障老年人得到及时便利就医。
收到行政机关回复后,海珠区院组织特邀检察官助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随机走访海珠区内医疗机构,现场参与整改成效“回头看”,发现各医疗机构均在显著位置提供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挂号、现场挂号等各种挂号渠道的推介指引,明示老年人绿色通道或优先窗口、现场有友老爱老志愿服务者,亦可见老年人通过老年人绿色通道挂号和现金缴费等情形。
【典型意义】
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是医疗服务需求的重要群体,但因使用互联网、智能手机方面存在“数字鸿沟”而难以享受信息化带来的便利。本案中,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推动相关单位完善老年人就医无障碍服务,为助力社会治理“适老化”改造、共建老年友好型社会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