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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典型案例(5)
2022-06-13 14:45:0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案例五

  北京市检察机关督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公益诉讼案——让未成年人普惠政策落实落地

  一、基本案情

  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部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未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规定,存在对未成年人收费问题,损害了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履职情况

  (一)统一部署,明确管辖。北京市检察院发现部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收费线索后,在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开展了专项监督活动。市检察院负责整体谋划和部署,根据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定价分为市、区两级的情况,确定市级定价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由分院立案管辖,区级定价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由相应的区院立案管辖。分院、区检察院负责调查、收集固定证据;市检察分院、区检察院分别与相应行政部门召开座谈会进行磋商,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三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

  (二)全面梳理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明确法律适用和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对象。通过梳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明确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是未保法社会保护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管理权限等,确定负责政府定价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主管部门及价格违法违规处罚部门。通过查询行政机关“三定”方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厘清定价部门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主管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明确对各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确定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对象分别为发改委和市场监管局。

  (三)全面开展调查核实,确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损害事实。北京市三级检察机关对80余家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9家市级及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逐一排查,发现其中40余家存在对未成年人违法收费情形,损害了未成年人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确保证据效力,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做好准备。

  (四)积极开展磋商,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经初步调查和评估,全市各级检察院共立案23件,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诉前磋商27次,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份。北京市检察机关的工作得到市、区相关行政单位的有力支持,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达成共识,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落实。行政机关采取整改措施依法履职后,检察机关又进行了跟踪回访,发现部分线上售票渠道未对购票价格进行相应修改,经与相关票务管理部门联系,线上售票平台迅速整改到位,保证了免费开放规定的全面落实。目前包括故宫、八达岭长城等在内的40余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部实现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三、典型意义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激发未成年人爱国情感、弘扬民族精神的重要阵地。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助推行政主管部门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依法履职尽责、落实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更加贴心、便捷、普惠的服务,受到社会公众广泛好评,实现了司法保护融入社会保护携手为民办实事。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