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店子农业合作的兴衰受到毛泽东的高度重视。10年之后的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党委书记会议上作报告《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毛泽东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在二十二年的革命战争中,我党已经有了在土地改革之后,领导农民,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农业生产互助团体的经验。那时,在江西是劳动互助社和耕田队,在陕北是变工队,在华北、华东和东北各地是互助组。那时,半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组织,也已经个别地产生。例如,在抗日时期,在陕北的安塞县,就出现了一个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不过,这种合作社在当时还没有推广。”
实践证明,实施农业生产中的互助合作,大幅度提高了劳动效率。首先,劳动互助合作节省了人力、物力、畜力,使有限的人力、物力、畜力能够得到适当的搭配和充分地发挥,延长了有效劳动时间。如一个劳动力,不参加变工只能种11.6垧地,参加变工则能种17.9垧地。如一个人种一亩地,从开荒到收获,需要11.5个工,集体耕作只需5个工就够了。其次,劳动合作带来了分工,便于发挥劳动者的技术专长,能够有效地促进和提高劳动力的生产技术。第三,劳动互助合作能适时地组织集中和合理调剂劳动力,有计划、不违农时地完成各项农业生产任务。第四,互助合作的集体劳动,可以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情绪,开展劳动竞赛,增强农民群众之间的协作和团结,提高农民的政治觉悟,改善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因此,延安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得到迅速发展。
据1944年底统计,陕甘宁边区有劳动力472964人,参加变工、扎工的达到219928人,占总劳动力的46%。其中延属分区各县(市)共有劳动力89097人,参加变工、扎工的达到46499人,占总劳动力的52.2%。
农业生产中的互助合作,促进了粮食产量的大幅度增加。如陕甘宁边区特等农业劳动英雄吴满有所在的延安县南区吴家枣园村,1943年,全村22个男劳力,组成1个变工队,分为3个组,互助变工劳动。年初计划开荒213亩,结果完成了423亩。秋后,全村共打粮256.75石,比上年多打115.25石,增长81%,交过公粮后,余粮仍可供全村两年的口粮,成为全边区开荒及增产粮食最多的模范村。
农业生产中互助合作的实行,使边区和延安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有了极大地改善,逐步由贫穷向富裕转变。农民不仅富裕起来,而且促进了农村阶级结构的变化。据边区政府对安定县(后改为子长县)4个行政村的调查,边区政府成立前,中农、富农占7%,到1941年增加到61%。又据对甘泉、延安14个村子的调查,原来的贫农已有77.5%变为中农,2.65%成为富农。当时,无论是整个边区还是延安各县,农村中的中农数量激增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这充分说明,边区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改善,同时也说明边区实行农业生产的互助合作政策,是人民群众由穷苦走向富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