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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延安历史|发展农业生产中的互助合作(三)
2025-04-25 10:46:00  来源:学习强国

  从1943年春起,李望淮率领安塞县委一班人,结合当时农村生产力状况,大力推行“变工队”的生产方式。在李望淮领导下,安塞县涌现出一些优秀的“变工队”。如马家沟式的变工,春耕时分为4个小组,变工开荒、播种。夏耕时,把9个劳动力吸收几个短工组成1个扎工组,又以7个劳动力组成1个变工组。秋收时则按7个组进行收割、背庄稼、打场。实行变工后的1943年,马家沟村收获粮食160石,比1942年全村的粮食总产83.7石,增长了将近一倍。魏家塌的大变工与送交公粮联系起来,走出了一条新路。在碾送公粮时,魏家塌以全村组成一个大变工队。全村以3匹马、2头骡子、8头毛驴碾米,以20头牛专门驮送,白天由10名妇女轮流照看碾米,夜晚由男劳力代替。这种变工形式,使全村的公粮碾、送任务很快完成。

  安塞县组织变工的经验在《解放日报》刊登后,受到西北局和边区政府的重视,并很快在边区推广。安塞县因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成为边区的模范县之一。

  1944年春耕期间,安塞县二区苗店子村(今属延安市安塞区砖窑湾镇)出现了一个“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个村的郭凤成、赵芝成、魏生珠、刘永祥等,为了解决劳动力缺乏的问题,发起成立苗店子合作农场。参加农场的共18户,占当时全村总户数的一半。这些农户中有富农6户、中农3户、贫农2户、雇农6户、手工业工人1户,有耕牛9头,熟地276垧(每垧3亩),土地质量是全村较好的。

  1944年3月1日,合作农场正式成立。农场选出苗子英为主任,统管全场工作,采购员赵盘荣负责做生意(两人均脱产)。工务科长郭凤成(后为吴焕珠),负责带领劳力上地劳动,并兼技术指导。下设两个作业组。农场还制订了生产公约,具体内容是(一)服从领导,积极生产;(二)遵守纪律,按时作息;(三)互相帮助,争当模范;(四)爱护工具,保养牲畜;(五)深耕细作,多施肥料。农场规定,参加农场的劳动力均集中做活,统一安排。各户的土地、劳力、牲畜均按股份参加分配。除农业生产外,农场还通过开展商业流通和副业生产来增加收入。年终,由农场给每人买棉衣、单衣各一套。

  合作农场成立后,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视和关注。从1944年3月至1945年3月,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曾先后4次报道了该农场的情况。

  这个合作农场到1945年,因减产而解散。尽管它存在的时间较短,但因创办较早,而且具有比较完备的组织和分配形式,因此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