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北局1941年6月16日《抗战四年来陕甘宁边区的建设》一文统计:陕甘宁边区1937年征收公粮13800石;1938年征收公粮18000石;1939年征收公粮52000石;1940年征收公粮97000石。
1942年12月,毛泽东在西北局高干会上所作书面报告《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中指出,“我们要发展公营经济,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人民给我们帮助的重要性。人民给了我们粮食吃:一九四〇年的九万担,一九四一年的二十万担,一九四二年的十六万担,保证了军队和工作人员的粮食。截至一九四一年,我们公营农业中的粮食生产一项,还是很微弱的,我们在粮食方面还是依靠老百姓。今后虽然定要加重军队的粮食生产,但是暂时也还只能主要地依靠老百姓。陕甘宁边区虽然是没有直接遭受战争破坏的后方环境,但是地广人稀,只有一百五十万人口,供给这样多的粮食,是不容易的。老百姓为我们运公盐和出公盐代金,一九四一年还买了五百万元公债,也是不小的负担。为了抗日和建国的需要,人民是应该负担的,人民很知道这种必要性。在公家极端困难时,要人民多负担一点,也是必要的,也得到人民的谅解。但是我们一方面取之于民,一方面就要使人民经济有所增长,有所补充。这就是对人民的农业、畜牧业、手工业、盐业和商业,采取帮助其发展的适当步骤和办法,使人民有所失同时又有所得,并且使得大于所失,才能支持长期的抗日战争。”
在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极其困难的1941年和1942年,边区人民特别是边区直属的延安市和延安、延长、安定(后改为子长)、延川、志丹、安塞、固临、甘泉、鄜县九县一市的人民,倾其所有,完成了加征公粮的艰巨任务。延安和边区人民群众的无私奉献,为边区克服财政经济的困难局面,度过抗日战争相持阶段最为困难的时期,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也奠定了边区掀起更大规模的大生产运动、实现丰衣足食的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