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督促整治沪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连片违占违建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铁路安保区 连片违占违建 综合治理 检察建议
【要旨】
针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连片违占违建影响列车行车安全的历史遗留“老大难”问题,检察机关加强与铁路企业的协同配合、制发检察建议、组织检察听证、专项整治以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等方式,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的系统治理。
【基本案情】
沪昆铁路是连接上海市和云南省昆明市的东西向铁路繁忙干线,途径上海、浙江、江西、湖南、贵州、云南五省一市,为国家Ⅰ级双线电气化铁路,也是中欧班列的重要通道,每日通行客运货运列车260余列。多年来,部分群众占用沪昆铁路上行K802+350-K803+000区段安保区内铁路用地私自搭建房屋、堆放垃圾杂物、种菜,部分房屋内放有液化气罐、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散落的塑料薄膜极易被风吹至铁路接触网,危害铁路运行安全。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3年12月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移送的本案线索逐级交办至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南昌铁检分院)。南昌铁检分院于2024年2月7日立案,成立以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在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双段长”制基础上,探索推行“双段长+检察长”办案模式,检察长协同铁路段长、地方段长共同踏勘现场,并通过上门走访、询问相关人员、开展磋商等方式调查核实,查明:24户居民占用铁路用地在沪昆铁路K802+350-K803+000区段安保区内紧邻铁路栅栏建造了1959m²建筑物,部分群众占用铁路用地种菜、堆放垃圾杂物。部分房屋内存在有液化气灌、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部分房屋屋顶的彩钢瓦未加固,地上散落有塑料袋、塑料薄膜等物品,存在易引发火灾,彩钢瓦、塑料袋被大风吹至铁路等隐患,危害铁路运输安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工务段(以下简称南昌工务段)发现上述问题后,曾致函丰城市人民政府并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请求依法拆除违建、清理违占,消除行车隐患。因部分违建存续长达10余年,涉及群众20余户,部分群众对拆除违建房屋抵触情绪大,安全隐患问题迟迟难以解决。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江西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丰城市人民政府负有铁路护路联防职责。3月13日,南昌铁检分院向该县政府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组织相关部门消除案涉铁路运输安全隐患,在辖内集中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问题排查治理。
检察建议制发后,为确保隐患治理工作规范、科学且不影响列车运行秩序,南昌铁检分院推动丰城市人民政府及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安监、工务、土房、企法等部门召开整改方案论证会,明确由路地双方协同推进整改,丰城市人民政府做好群众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安保区内违建、清理违占,铁路方面全力配合并在铁路用地范围内的安保区红线处加装围栏。
丰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整治工作小组,由交通部门牵头会同城管、自然资源、属地街办等开展整改整治,先后共投入资金20余万元、机械车辆40余台、160余人次,将案涉24户1959m²违建全部拆除、垃圾杂物全部清理,并按期进行书面回复。期间,南昌工务段密切配合,每日派专人在现场进行安全防控,协同开展铁路安全普法宣传、清理清运建筑垃圾,并同步修建围栏、围墙700m。
2024年6月24日,南昌铁检分院协同南昌工务段通过无人机拍摄录像、走访现场等方式核实整改情况,并于7月19日由检察长主持召开听证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5位听证员及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受邀参与听证。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认为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对整改效果及专项治理成效予以肯定。同年8月6日,南昌铁检分院作出终结案件的决定。
为进一步提升办案成效,南昌铁检分院在个案办理的基础上,推动丰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先后治理辖内张塘、京九等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26处。同时南昌铁检分院与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联合开展“益路同行 山水同安”共护中欧班列安全畅通专项活动,治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60余处,更好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
【典型意义】
铁路安保区连片违建违占多源于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涉及面广,整改难度大。检察机关积极践行预防性司法理念,与铁路企业密切协作,共同开展现场勘查、方案研商、效果评估、法治宣传等工作,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有效架起沟通桥梁、凝聚整改合力。在个案办理的同时,推动属地政府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系统治理,从源头上消除铁路运输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