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江苏省苏州市检察机关保护大运河、太浦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水污染 卫星遥感 快速检测 精准确定污染区域 整治成效跟踪
【要 旨】
水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由于河流流域广阔,快速、精准发现污染点、获取证据成为案件办理的关键。检察机关运用卫星遥感技术精准发现污染区域,运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辅助调查取证,利用水质快速检测污染物浓度,与卫星遥感数据相互印证,形成较为严密证据链条,为高质效办案提供技术支持。
【基本案情】
京杭大运河、太浦河、頔塘河等是流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上海青浦、苏州吴江、浙江嘉善)的主要河道,是江浙沪区域重要水线。2021年2月,检察机关应用卫星遥感技术监测该区域发现,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的平望镇梅堰工业集中区、同里镇邱舍工业区、汾湖湾318国道南、京杭大运河北段水体悬浮物浓度偏高。河道上下游及沿岸企业存在违规排污、生活污水直排、码头营运不规范、通航搅动底泥、船舶偷倒泥浆等问题,造成水环境受损,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应用卫星遥感、快速检测、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发现流域污染线索,为查明污染情况、精准溯源提供有力证据支撑。通过技术手段持续跟踪整改情况,用客观数据检验办案成效,联合河道上下游检察机关、协同行政机关建立水域长效治理机制,防范此类污染问题再次发生。
【业务+技术办案情况】
一是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精准发现污染线索。2021年2月,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调取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上海青浦、苏州吴江、浙江嘉善)水域遥感影像,并进行定量反演。高分六号多光谱遥感数据、Worldview-2高空间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定量反演结果显示大运河、太浦河等水域悬浮物浓度较高,水环境被污染可能性较大。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河道上下游检察机关共同办理此案。
二是水质快速检测锁定污染数据。为进一步确认水污染程度,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对京杭大运河北段等4个区域水质进行采样,利用便携式分光光度计和水质多功能检测仪进行快速检测。结果显示,4个采样点的总磷及化学需氧量(COD)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限值。快速检测结果与卫星遥感数据互相印证。
三是无人机航拍辅助调查取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无人机航拍,明确涉案区域存在码头违建、废水直排等问题。检察官根据卫星遥感监测报告、水污染检测数据以及无人机航拍照片等资料,采取乘船巡查污染区域水体、现场查看污染源头、走访涉案企业并调查生产和排污情况、与周边群众进行座谈等方式,进一步调查核实涉案水域污染情况,补强相关证据材料,形成较为严密证据链条。
吴江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6月至8月,先后向涉案水域两岸有关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吴江区人民检察院会同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共同研究治理举措,推动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拆除21家企业违法建筑13万余平方米、改造提升标准化码头10个、修复市政管网10处;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4起,经公开听证督促3家环境违法企业支付损害赔偿金3万余元、督促增殖放流鱼苗6000余尾。同时,大运河、太浦河下游浙江省嘉善县、上海市青浦区等地检察机关同步推动偷排污水、岸线堆放垃圾等问题整改。
为检验办案成效,检察机关持续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对大运河吴中段水域及沿岸码头开展水上、岸线全面排查,并运用卫星遥感开展监测。根据监测,4个问题线索区域水体悬浮物浓度日均值整体呈下降趋势。为建立水域长效治理机制,吴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河道上下游检察机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聘请专家协助研究制定大运河、太浦河水环境动态监测及长效治理方案,防范污染问题再次发生。
【典型意义】
(一)综合运用技术手段开展调查,解决流域污染线索发现难问题。运河河道距离长、流域范围广而且水体流动,流域的污染线索发现和定位较难。检察机关利用卫星遥感覆盖范围广、反馈时间短等特点及时发现污染线索。根据遥感提示信息,确定流域具体污染点位置和大概污染程度;通过现场勘查取样和快速检测进一步确定污染程度。快速检测数据与卫星遥感互相印证,及时、准确发现公益损害关键事实。对于公益损害区域较大的案件,通过无人机解决“监看死角”。对于跨区域、跨流域案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综合利用科技手段有效履行职能,全面查明污染情况,实现精准溯源。
(二)通过技术手段持续跟进监督,促进公益诉讼职责履行,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在全面查清公益损害事实和相应监管问题的基础上,不同层级检察机关督促同级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通过公开听证、整改现场实地打分、卫星遥感持续跟踪反馈等手段,检验办案成效,确保受损公益全面修复。同时,检察机关委托行业专家、组织评审会等方式对环境公益修复成效进行评估,提高评判结果公信力,协同行政机关建立长效机制,防范类似污染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