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湿地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志愿者党派:九三学社、农工党、无党派人士)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湿地保护 长江经济带 长江生态保护民主监督 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益心为公”志愿者
【公益损害事实】
浙江省桐庐县作为“中国最美县城”,辖区内共有2个省级湿地公园、2个湿地保护小区和10余个小微湿地。近年来,桐庐南堡省级湿地公园、芦茨溪等湿地保护小区以及其他多处小微湿地存在不同程度的人为破坏、蓝藻水华、福寿螺入侵等问题,危及湿地生态系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志愿者辅助检察履职】
2023年3月,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桐庐县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九三学社社员)提报的上述线索并立案办理。检察机关邀请提供线索的志愿者、具有生态环境领域专业背景的两名农工党、无党派人士志愿者一同前往现场调查取证。通过现场勘查、走访群众等方式查明,南堡省级湿地公园及多个湿地保护小区存在湿地范围内垃圾随意堆放、砂石场污水直排、设置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湿地界标不明等违法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杭州市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等规定,桐庐县院向桐庐县林业水利局(以下简称县林水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及时修复涉案湿地生态环境,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此外,桐庐县院依托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将该案检察建议同步报送桐庐县政协委员会,并推动无党派人士志愿者形成《关于湿地保护的建议》的提案,进一步扩大监督影响力。收到检察建议、政协提案后,县林水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共计清除生活和建筑垃圾40余吨,收缴各类禁用渔具100余个,将两处砂石堆场及相关设备搬离,完成湿地保护小区界碑、界桩设置。
2023年4月7日,为切实解决湿地长效保护问题,桐庐县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属地政府共同参会。会上,针对各类湿地生态环境被破坏的不同特点,志愿者提出分级保护、综合治理的意见。
2023年5月5日,桐庐县院与县林水局会签湿地公益保护协作配合意见,并在南堡湿地公园挂牌设立“桐庐县湿地公益保护基地”。部分“益心为公”志愿者结合“驻村法律顾问”身份,自发在驻村法律宣讲中增加湿地保护内容,增强公众湿地保护法治意识。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在开展湿地公益保护过程中,前端向“益心为公”志愿者借力,推动从提供湿地破坏线索到参与调查取证的实质化“办案”;中端向“益心为公”志愿者借智,充分听取专业性意见,打好检察建议、政协提案转化、公开听证“组合拳”;末端向“益心为公”志愿者借势,从推动建立机制到基地建设再到自发开展普法宣传,打造志愿者全流程参与闭环,助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精准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