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海南坡鹿饮用水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热带雨林国家公园 坡鹿饮用水安全 城镇污水管网建设
【要旨】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居民擅自私设排污管道向自然保护区内排放生产生活污水,侵害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海南坡鹿的饮水安全,检察机关多举措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同履职,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并对城镇违法排污问题进行源头整治,保护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
【基本案情】
海南坡鹿被纳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际保护联盟将其列为濒危物种,在我国仅分布于海南岛,是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标志性物种,入选《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优先保护物种名录》,主要栖息地位于海南大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该自然保护区与城镇居民区间有一条水渠相隔,该水渠主要是为保护区内的坡鹿提供饮用水。但在自然保护区与居民区相邻路段,存在居民私自扩建自用房侵占水渠、私设排污管道向水渠或保护区内排放各类生产生活污水的情况,致使保护区内多处海南坡鹿饮用水塘受到污染,危害海南坡鹿生存环境,影响海南坡鹿种群的繁衍。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年7月,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东方市院)在开展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保护专项活动中发现该线索,并于同月立案办理。东方市院运用无人机排查和实地走访,查明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口共有37个,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餐饮店污水。因城镇污水管网尚未建立,与保护区相邻的部分商铺、居民区长期向保护区内排放污水,在低洼积水处可见水体发黑、漂浮油污。经对流入保护区的水体进行检测均为Ⅳ类和Ⅴ类水质,远达不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要求的Ⅰ类标准。
2022年7月20日,东方市院组织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大田镇政府、保护区管理局、水渠灌区管理分局等五家单位召开磋商会,确定由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大田镇政府开展非法排污问题整治,保护区管理局、水渠灌区管理分局予以协助。东方市院跟进监督发现,违法排污问题整治进展缓慢,存在各行政机关相互推诿现象,公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遂于2022年10月24日分别向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大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开展对违法排污问题的整治,消除违法排污行为,并开展源头治理,切实保护海南坡鹿饮用水源及栖息环境安全。
为推进整改进度,东方市院通过与市政协开展专题调研,联合市政府召开现场办公会等方式,确定先由大田镇政府、水渠灌区管理分局开展清障工作,后由市水务局负责污水管网的铺设并进行截污纳流,共同推动问题整改。
截至2024年5月,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大田镇政府联合保护区管理局对水渠沿线的排污管道、违建房屋予以拆除,拆除乱搭乱建点位86处,平整施工现场3000多平方米;二是水渠灌区管理分局投入10万元对水渠“四乱”进行清理,清理垃圾1000余吨;三是为自然保护区重新规划、修建供水管道,确保坡鹿的用水安全(目前已完成重新规划);四是市水务局通过PPP工程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成污水处理厂,全面铺设污水管网收集城镇污水,有力推动源头治理。目前,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已经消除,经检测,流入保护区的水体已符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要求的Ⅰ类用水标准。
【典型意义】
海南坡鹿是中国17种鹿类动物中极其珍贵的一种,其对于维系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完整、物种多样性,维持物种进化潜力具有重要作用。检察机关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履职尽责,推动城镇污水管网的铺设,实现了源头治理;借助市政府、政协的力量推动多个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持续跟进监督,直至坡鹿保护区水污染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维护了海南坡鹿的生存、栖息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