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检察机关督促保护三江源国家公园核心区物种生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三江源国家公园 湿地保护 一体化办案 旅游发展与生态保护
【要旨】
针对非法取水、游客擅自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设施建设不符合环保要求等破坏湿地生态环境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州、县两级检察院一体化办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从源头防治破坏水资源及湿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在发展旅游的同时维护好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基本案情】
玛多县地处三江源国家公园核心腹地,素有“千湖之县”之称,是黄河上游最大的水源涵养区,其中冬格措纳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分布有雪豹、棕头鸥等40余种野生动物,是重要的生物资源库,生态地位极其重要。该县花石峡镇沿冬格措纳湖德马高速25公里处建有停车港湾(观景台)及公共卫生间,周边牧户未经批准擅自抽取地下水为过往车辆提供有偿加水服务,过往游客驻足投食喂鸟或私自进入湿地公园内游玩,导致鸟类落地觅食被过往车辆碾压事故频发,破坏了冬格措纳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
【调查和督促履职情况】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玛多县院”)在开展湿地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发现该线索,并于2023年5月16日立案调查。由于涉案现场面积较大,办案检察官运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航拍等技术建成现场平面布局图,完成对涉案地点全面勘查。
调查查明,花石峡镇沿冬格措纳湖德马高速25公里处设有停车港湾(观景台)及公共卫生间,周边牧户未经批准售卖食品,同时非法抽取地下水供往来车辆有偿使用,吸引了过往游客驻足休憩,大量游客越过网围栏徒步进入冬格措纳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区观景、游玩,使该湿地保护红线区变为“网红”旅游打卡点;过往游客在停车港湾(观景台)处投食喂鸟,吸引了棕头鸥(“三有”保护动物)等野生鸟类落地觅食,造成鸟类被过往车辆碾压死亡事故频发。停车港湾(观景台)处的公共卫生间无相关环保配套设施,不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区和国家湿地公园环保管控要求,对冬格措纳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另查明,玛多县政府未设立专门的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玛多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为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黄河源园区管委会内设副县级机构,受黄河源园区管委会和玛多县政府双重领导,其与县政府之间的工作关系还未理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不明晰,导致工作中权责不清、职责交叉。且案涉停车港湾(观景台)及公共卫生间建设企业的行政监管部门为省级单位,仅靠县级检察院推动难度大。为解决监督级别不对等、办案人员短缺等问题,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果洛州院”)分管领导带队走访建设企业、果洛州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部门,以及玛多县公安、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等单位,厘清了行政主管部门权责,并与停车港湾(观景台)及公共卫生间建设企业围绕设施建设背景、对湿地生态的影响等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就有效保护冬格措纳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达成共识。
受历史原因和当地经济条件影响,湖畔生活的牧户为维持生计而违法违规经营的情况长期存在,确保治理后不出现反弹十分重要。2023年6月30日,玛多县院同玛多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属地镇政府召开案件磋商会,形成磋商意见:一是玛多县花石峡镇人民政府依法负责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并积极协调将高速公路网围栏进行封堵;二是玛多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负责修复受损高速网围栏;三是两部门共同协作设立醒目的警示标牌,严禁投食喂鸟和越界进入湿地旅游,阻断违规取水售卖行为。明确由两部门联合向上级部门申请搬迁牧户救助金或补偿金,以解决牧民搬迁问题。
因发现整改尚未到位,2023年8月21日,依照同级监督原则,玛多县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第二十四条等法律法规,向玛多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采取有效措施,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防止冬格措纳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各族群众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意识。玛多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一是责令牧户停止违规取水和违法出售食品的行为,组织20余名生态管护员清除湿地周边垃圾2吨,确保湿地保护红线区生态环境干净整洁。二是协调建设企业封闭了花石峡镇沿冬格措纳湖德马高速25公里处的停车港湾(观景台),并拆除了公共卫生间,设立了“禁止投食喂鸟”等标识标牌,恢复了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安宁和湿地生态环境。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围绕服务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州、县两级检察院联动履职,破解监督级别不对等、行政主管部门权责不清等问题。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职,协调有关部门申请搬迁资金,推动冬格措纳湖湿地生态破坏一系列问题得到系统长效治理,统筹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和民生改善三者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