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乐府·青菜王》中王质种菜画像,安徽省太和县博物馆供图。
“天下何人咬菜根,菜根之味胜八珍。仕宦纷纷厌梁肉,岂知菜根更宜人。官至尚书惟食菜,清贫谁与公为辈?世上谁嫌肉食鄙,究竟谁知菜味贵?何况为官求肉食,不顾民间有菜色。民有菜色官不知,官有肉味民岂知?安得今日有王公,大起天下沟中瘠?”这是清代史学大师万斯同(1638年-1702年)在其一部名为《明乐府》的书中赞美明朝刑部尚书王质的《青菜王》。
王质在任四川布政司右参政时,勤政爱民,自奉俭约,不忘农耕传统,亲自在布政司署衙内的闲荒地上开辟了一块菜园,种植了多种蔬菜。王质的日常生活多以蔬菜为食,“晨昏一蔬,未常有厌”,数十年如一日。他任职所在地的百姓深为其廉洁所感动,誉以雅号“青菜王”,时人也称“王青菜”。
1.
万斯同的《明乐府》以民歌形式写明史,用66件事概括整个明代的全貌,66篇中有10篇写的是一贫如洗的清官廉吏,全是栩栩如生的正面形象,其中《青菜王》诗结尾处,万斯同呼吁,大臣们若都像王质那样俭朴,挨饿的老百姓就不多了。
笔者曾去安徽省太和县人民路74号太和一中老校区,寻找当年明朝刑部尚书王质的埋葬地。旧地仍在,英灵却远去580载。王质(1392年-1444年),字梦瑾,生于颍州太和县,永乐年间,乡荐会试,礼部中乙榜,后由乡贡任南阳县学训导。秩满,擢监察御史。宣德十年(1435年),王质赴成都任四川布政使右参政之职。他“清约廉谨”的名声渐由民间传到朝廷,“朝野士大夫相传为美”。正统六年(1441年),升户部右侍郎。正统八年(1443年),刑部缺尚书,上命廷臣择老成有学、公廉勤厚者,众荐王质,遂升刑部尚书……
万斯同为王质写的《青菜王》流传至今,一曲《青菜王》后人唱了数百年。王质后入颍州文庙乡贤祠,《大明一统志》《阜阳地区志》《阜阳地区历史人物》《阜阳古今名人》等均对王质有记载。此外,王质去世后,大学士李贤撰写了《青菜王记》,赞颂其高风亮节。
在太和县城西部原有一条小街叫王布政街,在原太和县第一小学东,曾名兴无街,长约276米,宽8米,原为青石条街,这是百姓为了纪念王质任四川布政使右参政起的街名。500多年的风雨磨砺,王布政街已打上了岁月的烙印。风风雨雨中,人们没有忘记这位以常食青菜为乐、以清廉俭朴为荣,曾做过刑部尚书的清官。
一代刑部尚书王质虽然远走了,但他的廉洁精神,曾影响了一代又一代后人。他曾多次上疏朝廷崇师儒、严威武、选贤才、简将帅、广储积、禁末枝、重风宪、旌功臣,悉被朝廷采纳。王质好古博学,居身俭约,诸多为官之事被明朝作为当年大事载入历史,可见王质其人在当时的影响之大。
据明代正统九年王质墓志铭所记:王质家族源出“三槐堂”王氏,祖籍山东莘县,先祖王旦为宋代名相。王旦因居官迁凤阳,占籍太和,后又择居太和的王家,他于宋天禧元年(1017年)61岁时去世,有雍、冲、素三个儿子。明初王质族人定居太和县,始迁祖王文祥,二世祖王彦中,至三世王质时已繁衍成庞大家族。明以后,王质家族后裔逐渐分迁至太和境内各地及周边地区。
2.
据《太和县志》记载,王质任云南道监察御史时,松门一带有聚匪,王质奉命前去查处,惩其首魁,余众一律宽宥。在云南三年,因父丧回家丁忧。同僚某巡按至太和,见王质家境贫寒,令知县馈送绢帛米肉,王质力辞不受。服满,补湖南监察御史。宣德十年(1435年),升任四川布政使右参政,适遇松潘一带民间各部族互相争夺土地,械斗残杀,积发不解,朝廷恐酿成边患,曾派重臣前往处理,仍不能平息。王质不避风险,单车至松潘,召集各部酋长,谕以安危顺逆之理,众皆感立,其仇遂解。
明正统三年(1438年),王质升山东右布政使,时济南近郊多虎患,王质遣人操强弩捕治,三日缚虎十七只,其害即息。济南狱中有长押重囚七人,内有人称冤,王质核查后,将三人开释。
《明史》记载:“质八年署刑部尚书,后因事左迁,仍任户部右侍郎。”王质因何事而由刑部尚书降至户部右侍郎呢?由明宪宗敕撰、明孙继宗监修的《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七》记载:先是刑部强盗越狱出走,尚书王质,右侍郎郭瑾,提狱主事王彰,巡风主事王俭,司狱王温、张森等不严。巡督原问官郎中唐琏、员外郎丁芹、主事罗瑛等不早归结所致。上曰:“质等钤束不严,罪亦难逭俱下。”都察院鞫问至是狱具。上命杖彰、温、森谪威戍远,黜俭为民。降质为户部右侍郎,瑾为广西浔州府知府。琏、芹、瑛俱降黜之。
由此可知,王质因强盗越狱一案而受连累,从司狱到刑部尚书无一人幸免。王质官至刑部尚书,是一个什么级别的官职,又分管什么呢?明朝官职按品级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共分为18个等级。明代把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尚书、都指挥使、都御史等职列为正二品。把顺天、应天府尹,都察使,左右侍郎,通政使等职列为正三品。在任刑部尚书之前,王质已任户部右侍郎。王质任户部右侍郎为正三品官职,相当于现在的副部长。改任刑部尚书为正二品官职,相当于现在的部长。
刑部尚书是中国古代官署刑部的主官。刑部尚书最早出现于隋朝,明、清两代沿袭此制。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宣布改刑部为法部,刑部尚书之职正式从中国历史上消失。明朝刑部设尚书一人,官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为正三品。设郎中13人为正五品,负责浙江、湖广、陕西、四川等13个清吏司。另设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司务一人,从九品,负责刑部司务厅。刑部官职大致就这么多。
王质是明朝第222位刑部尚书。明朝曾流传“吏曰贵、户曰富、礼曰贫、兵曰武、刑曰威、工曰贼”一说,王质两次任户部右侍郎,户部掌管全国户籍、赋税、财政大权,他却仍然清贫持政。
3.
“饱谙尘世味,尤觉菜根香。”王质数年廉洁清正,留下“青菜王”的美名,我们应为王质廉洁自律、克勤克俭的品格而感叹。1444年,时遇福建宝峰银场发生重大盗窃案件,王质奉旨乘船日夜兼程前往调查。至苏州时,王质患了疾病,属下建议靠岸停船请医生诊治,但他认为自己重任在身,仍然坚持继续前行,抵达杭州驿站时不幸病故。朝廷深切悼念王质“廉恭体国,公勤才望”,以高规格厚葬王质,遣礼部官员代表皇帝前去祭奠,由工部负责营建墓葬,并将灵柩通过驿站系统快速运回太和家乡安葬……
同样值得一提的是留下《青菜王》的史学大家万斯同。康熙十七年(1678年),清廷因诏请黄宗羲修《明史》,被黄宗羲拒绝。朝中大臣便推举万斯同为博学鸿词科,万斯同也坚辞不就。不久之后,大学士徐元文出任修《明史》总裁,又荐黄宗羲入史局。黄宗羲觉得修《明史》,事关忠奸评判和子孙后世的大业,便动员万斯同一同赴京,并在赠诗中以“四方声价归明水,一代贤奸托布衣”相勉。当时,凡入史局者署翰林院纂修衔,授七品俸禄。
因自持明朝遗民身份,万斯同虽遵黄宗羲嘱咐赴京,但赴京后宁愿寓居于徐元文家,不署衔,不受俸,以布衣入史局修《明史》。“不居纂修之名,隐操总裁之柄”,史馆内凡“建纲领、制条例、斟酌去取、讥正得失,悉付万斯同典掌”——万斯同为修成一代信史付出极大心血。前后23年,写成明史原稿明史稿500卷,其艰辛异常,为中国史官的楷模……万斯同以余生之力,完成了“以任故国之史事报故国”的夙愿,为《明史》纂修立下了汗马功劳。
一曲《青菜王》后人唱了数百年。而今,漫步在太和县王质埋葬处,坟茔无处寻找,可他的廉洁为民的精神载入史册。一代刑部尚书“王青菜”永远留在百姓心中,一曲《青菜王》一代一代永远唱下去,唱出心声与新声。
(关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