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4)
2024-10-10 15:37:0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鸡冠山抗联密营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抗联英烈遗址保护  保护范围

  【要旨】

  针对东北抗联英烈遗址保护不善及面临灭失风险等公益损害问题,检察机关一体履职,通过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依法全面履行对英烈遗址的监督管理职责,促成英烈遗址得到升级保护和整体性利用。

  【基本案情】

  黑龙江省木兰县鸡冠山东北抗联密营遗址群(以下简称密营遗址群)曾是赵尚志、李兆麟、冯仲云等著名抗日英雄率领的东北抗日联军第三军所在地,该遗址群是见证东北抗联14年艰苦卓绝抗战的鲜活史料。2017年6月1日,该遗址群被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全民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命名为第五批省级国防教育基地。目前,密营遗址群缺乏保护,经过80多年风化和自然侵蚀,破损严重,纪念抗联英烈英勇战斗遗迹面临灭失风险。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3年1月31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黑龙江省院)将该线索交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哈尔滨市院)办理。哈尔滨市院、木兰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木兰县院)成立联合办案组,对遗址群开展全面调查。经初步调查,遗址群共有遗址378处,其中124处被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54处未定级,遗址内长期堆积落叶、枯枝、石块,倒木横置,部分遗址无警示、标识牌及防护围栏,难以区分保护范围,未纳入保护单位的遗址无任何保护措施,伴随风化和自然侵蚀,英烈战迹地原貌存在灭失风险。

  2023年9月28日,哈尔滨市院决定立案办理。其间行政机关认为其对未纳入文物保护单位范围的遗迹不具有监管职责,哈尔滨市院专门邀请具有文物保护专家身份的志愿者参与调查论证,就行政机关对未纳入文物保护单位范围的遗迹是否具有监管职责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致认为密营遗址群记载了14年抗联英烈生活战斗痕迹,具有重要纪念意义,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应纳入文物保护的范畴。2023年11月3日,哈尔滨市院向木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木兰县文旅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管理和保护职责,对已纳入保护范围内遗址加强巡查管护,保持遗迹原貌,对未纳入保护范围内的遗址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开展更高级别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和抢救性保护。

  2023年12月19日,木兰县文旅局回函,该局已组织出动300余人次清理遗址群内全部杂物,配齐保护及警示标志。为推动遗址群整体保护,木兰县文旅局推动木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木兰县鸡冠山东北抗联密营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木政发〔2023〕18号),重新调整、划定遗址群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共计11.05平方千米,并成功将遗址群整体升级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涵盖先前未纳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遗址。同时还促成该遗址群被列入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东北抗联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典型意义】

  针对抗联英烈遗址保护不善及面临灭失风险,检察机关一体履职,通过公开听证,厘清监管职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行管理和保护职责,在加强日常管护的同时,将抗联英烈遗址全面纳入文物保护范围并提升保护层级,为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贡献智慧和力量。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