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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逐级交办!这条全新办案领域的线索摆在专案组面前……
2021-02-20 10:19:00  来源:检察日报

  2021年1月2日,在秀丽的长江西陵峡上,一艘满载数百人的游船在青山碧水间穿行。

  “水越来越清了,环境越来越美了。”面对沉醉在美景中的游客们,吴飞脸上露出几分欣慰和自豪。吴飞是这艘游船所在的灯影峡船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告诉记者,从2020年10月起,公司的8艘游船经过整改,生活污水实现了零排放,全部由污水船转运上岸处理。

  长江三峡宜昌段

  吴飞感叹道:“这么好的水,与检察机关的监督及多个单位的努力密不可分。”

  深入核实:长江宜昌段船舶污染情况复杂

  “有时候睡觉都在想着船舶污水如何上岸,那种揪心和压力难以描述。”2019年9月开始,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李澜的工作重心,就开始和长江保护、污水处理紧紧联系在一起。

  当年9月,一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通报的“湖北省宜昌市长江码头船舶污染治理”案件线索被最高检逐级交办至葛洲坝检察院。自此,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三级检察机关整体联动,迅速抽调干警成立专案组展开初查。

  每年有多少船舶在宜昌待闸过闸?产生多少船舶污染物?船舶污染物怎样处理?要经过哪些流程……摆在专案组面前的,是全新的办案领域。

  宜昌地处长江中上游结合部,坐拥三峡大坝和葛洲坝两大世界级水利枢纽,是长江水运大通道上的重要节点。每年,数万艘庞大的通航船舶在这里待闸或转运,由此产生的生活污水、垃圾、油污等,为长江水环境保护带来风险和挑战。

  带着问题和疑惑,宜昌市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率领专案组,走进了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该局负责人的一席话,让大家压力骤升:“长江三峡河段每年约有5万艘次船舶、50万人次船员、200万人次游客待闸、作业或渡运,是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的高度聚集地……”

  为摸清长江宜昌段船舶污染物处理情况,先后参与专案组的十多名检察官,多次前往猇亭红联、宜都石柱、秭归福广等5个船舶污染物处理专用码头实地勘察。在码头上,专案组翻看运营台账,核实数据,查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情况;在待闸船舶甲板上,检察官和船员攀谈,了解污染物交付、收费情况;在机器轰鸣、高温密封的机舱,检察官查看污染防治设备的运行情况,现场抽取船舶油污水,固定证据……

  有一个场景让李澜记忆犹新:在秭归一处长江码头,船舶靠岸后,岸边数十台转运污水的罐车排队等候,长长的转接软管像天线一样,错综复杂。

  “这种复杂的转运方式,成本超高,监管难度大。”李澜说。大量的走访调查后,船舶违法排污及污染物交付上岸污染问题逐渐清晰:有的船舶污水处理装置没有运行,污水处置的收集、转运监管难度很大……

  为厘清各部门职责,专案组随后走访了长江海事局、三峡海事局、宜昌海事局等30余家职能部门,详细了解制约污染物转运码头建设进度的客观原因,以及目前船舶污染监管工作中的痛点、难点。

  为全面吃透案情,专案组共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技术规程等80余类,调取资料300余份,开展专家咨询10余次。

  根据初查情况,办案团队撰写出1万余字案件办理报告。经查,长江宜昌段码头确实存在船舶污染物交付上岸污染问题及船舶违法排污问题,船舶污染风险较大。

  持续推进:从“辩论会”到“大合唱”的转变

  “在案件办理初期,我们找相关方面商议此事,有时会场都变成了激烈的辩论会,双方甚至在会场站起来高声回应对方问题,辖区的政府主要负责人也抵达现场,参加讨论。”回忆起2019年底刚刚启动该案办理时的情况,葛洲坝检察院检察长张红印象颇深。

  张红介绍,这项工作得到宜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指示各部门配合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并主持召开长江宜昌段船舶污染防治专题办公会,听取检察机关工作情况。相关行政机关均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加强沟通,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初步整改。

  “推动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不是检察机关一家的独角戏,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联合发力。在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指导下,我们决定采取行政磋商的方式推动问题解决。”张红说。

  2019年11月,宜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银桥牵头组织召开宜昌市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磋商会。会议有效整合了水上岸上行政执法力量,并就探索建立长江船舶污染防治长效联动机制达成共识。

  磋商会还推动宜昌市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指挥部开展“码头启动运营、转运船大检查、船舶污染物排放大检查”三大行动,专案组全程参与监督。

  “个别部门刚开始不配合、有些抵触,到后面全力支持、主动推进,经历了180度的大转弯。”张红说,这和检察机关积极沟通、采用行政磋商这种方式密不可分。

  全面发力:多部门打出防治“组合拳”

  如何凝聚多方力量,瞄准目标一致发力?在实际整改过程中,检察机关多方协调,出谋划策,助力各行政机关出真招、用实招,打出长江船舶污染物防治“组合拳”,保证整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净小宜”系统,就是一记“重拳”。

  “2019年10月8日以来,累计接收污染物77507单,其中生活垃圾1421吨、生活污水45102立方米、含油污水3770立方米、废油1274立方米,完成转运59221单,完成处置53378单。”2021年1月4日,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黄治荣打开手机,向记者展示“净小宜”显示的最新“成绩单”。

  专案组查看防止船舶污染设备设施配置情况

  宜昌交通运输部门研发推出的船舶污染物协同治理系统——“净小宜”,实现了行船污染物交付网上点单、无接触交付,作业环节自动生成电子联单,全程实时掌握污染物来源、类别、数量、处置进度、状态等信息。2020年11月底,“净小宜”和交通运输部在全国推广的“船E行”系统顺利实现对接。

  不只是“净小宜”,在检察机关积极推动下,宜昌市政府出台文件,对宜昌市区域内待闸船舶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实行免费接收转运处置。

  宜昌市政府出资2550万元,由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按照“六个一”(一艘趸船、一艘接收转运船舶、一套污水管网、一套污染物预处理设施、一套标志牌、一套管理制度)标准对猇亭红联、宜都石柱、秭归福广等5个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专用码头进行整改,各码头均实现从槽罐车污水运输到岸边污水“进网”的转变,并正式启动运营。总投资6124万元、集清漂与船舶污染物接收于一体的秭归尖棚岭码头建设工程正在统筹推进。

  三峡海事部门对2549艘过闸船舶装置的直排阀进行铅封,使船舶生活污水只能通过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船舶航行中偷排污染物的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宜昌生态环境部门编制《宜昌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污染防治技术规程》,在国家标准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规范了宜昌市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船、船舶污染物接收码头污染防治等相关技术标准。

  宜昌交通、海事、生态环境、住建、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涉污违法行为处罚92件,现场监督检查5222艘次。同期,“船E行”上线运行并在长江干线范围内全面推广,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确保船舶污染物来源可溯、去向可寻,形成闭环管理。

  成效初显:“一线串珠”让长江水质改善

  “根据生态环境部水质监测情况,2020年6月至9月,长江干流南津关、云池、荆州砖瓦厂3个国考断面均为Ⅱ类水质,1月至9月水质均值为Ⅱ类,高于国家Ⅲ类考核目标。”2020年底,在最近一次专案组回访中,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郑斌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

  “多花上百万来治理船舶污染物,让我们的未来可期,山青水绿,这个钱花得值。”吴飞说。2021年1月底,灯影峡船务公司游船码头的污水上岸专用管道即将竣工,下一步处理船舶污水就更便捷、高效了。

  2020年11月14日召开的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构建综合治理新体系。11月24日,最高检和欧洲环保协会一行到宜昌专题调研长江大保护工作,现场听取本案办理情况汇报。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胡朝晖说:“检察机关在本案办理过程中起到一线串珠的作用。我们配合检察机关整改的过程,也是全面提升执法理念、治理能力的过程,实现了从被动的运动式监管向主动的精准式监管、从事后监管向多方合力监管的转变。”

  三峡海事局局长孔凡军畅谈感受:“在协同推进长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中,我们与宜昌检察机关共同取得了达成共识、行动共商、依法共治、信息共享、合作共赢的‘五共’成效。”

  长江船舶污染问题涉及地域广、部门多,需要全流域统筹,联动施策。为推动长江全流域船舶污染问题防治,葛洲坝检察院还撰写出《长江流域船舶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由湖北省检察院上报最高检和湖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

  “针对船舶污染监管主体多、专业性强等困难,检察机关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机制优势,推动海事、交通、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多方协作,建立长江船舶污染防治长效联动协作机制,建成全国首个船舶污染物协同治理信息系统,实现船舶污染物闭环监管,为长江流域船舶污染治理提供了有益样本。”——因为具有这样的典型意义,这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第三批)。

  张红表示,“案件办结并不意味着守护大美长江的工作结束,作为因坝而建、因水而兴的沿江基层检察院,我们将继续书写好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后半篇文章,为确保‘一江碧水向东流’积极贡献检察力量。”(作者系检察日报记者蒋长顺 王青)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