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直通一线|湖北钟祥:"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
2021-02-20 10:59:00  来源:正义网

  连线嘉宾:湖北省钟祥市检察院检察长曾慧

  连线记者:记者何南宁

  新闻背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施行三年来,湖北省钟祥市检察院坚持以维护公共利益为核心,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记者:在很多地方,案源都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难点,这方面你们是如何应对的?

  曾慧:案源不足一开始的确是个问题,我们的办法是多措并举拓宽案源渠道。一是加强公益诉讼职能宣传,通过办专题讲座、开新闻发布会、印发宣传资料、邀请观摩庭审、宣传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宣传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重大意义、重点领域、工作成效。我们还制作了公益诉讼视频广告,在公交车车载视频系统播放,开发“公益诉讼随手拍”应用,鼓励群众发现公益受损随时举报。二是建立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如控申部门建立公益诉讼线索快速分流机制,案管部门建立涉环资、食药案件快速通报机制,刑检部门建立公益诉讼线索快速移送、调查协作机制。三是建立外部协作机制。我们与市纪委监委建立了公益诉讼线索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相互移送、反馈工作机制;与市国土局、环保局等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配合等方面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平台信息录入,畅通线索发现渠道。四是大力培养干警的职业敏锐性,让干警在日常社会交往、工作生活中关注公益保护,留心案件线索。五是以特色“小专项”推动公益诉讼扩案源、上规模。如通过开展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非法码头、非法养殖、非法捕捞、非法土法炼油等办理了一大批公益诉讼案件。

  记者:你们提出了“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的理念,该理念怎样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曾慧:“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与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的要求一脉相承,其最终指向是为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探索实行诉前磋商机制,即发现公益受损线索后,先组织相关行政机关进行诉前磋商,磋商不成再发检察建议,既节省司法资源,又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建立跟踪督促机制。检察建议发出后协调促进落实,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行政。对同一公益受损问题多家行政机关履职不力或推诿扯皮的,组织召开圆桌会议,明晰责任,推进整改;对经过诉前程序,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仍然怠于履职的,坚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三是建立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机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热心公益群众等参加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活动,变“闭门监督”为“开放监督”,“单一监督”为“合力监督”。四是建立生态修复机制。在办理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中,与行政机关共同督促公益侵害人采取补植复绿、放流鱼苗等方式修复生态,既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从宽处理创造条件,又让受损公益得到及时修复。对不愿修复生态的,坚持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记者:请您结合一起典型案例,讲一讲公益保护大格局的作用。

  曾慧:今年1月29日,我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其在钟祥市某药业公司购买的“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疑似假冒伪劣产品。当时,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口罩是阻隔病毒传播较为有效的医疗器具,假冒伪劣口罩可能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院第四检察部干警立即展开调查,调取了群众购买的该品牌口罩实物及小票,同时发现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已通过官方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称市面上有假冒“飘安”牌伪劣口罩流通,并从产品品名、包装数量、耳带形状等方面将假冒伪劣口罩与正品口罩进行了细致区分。经比对,我们发现市民购买的口罩符合假冒口罩特征。检察官连夜制作检察建议书,次日送达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调查核实,扣押了该药业公司尚未销售的假冒伪劣口罩,责令立即召回已售出口罩,并处以高额罚款,还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了市场警示。检察建议同时引起荆门市场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办理同类违法案件9件。该案入选最高检首批涉疫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该案的办理,充分体现了公益保护大格局的作用。首先,从社会层面,公益诉讼检察走进了寻常百姓家,群众发现公益受损首先想到向检察院举报,维护公益的良好社会氛围初步呈现。其次,从监督层面,我们与行政机关实现了有效沟通,得到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形成维护公益的合力。再次,从领导层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公益诉讼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整改非常积极主动。

  记者:要在已有成绩上继续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难点和问题有哪些,又该如何见招拆招?

  曾慧: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公益诉讼宣传力度还不够,公众知晓度还有很大上升空间;二是一些检察建议释法说理不够充分,建议内容精准性、可操作性不强;三是公益诉讼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案件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等还缺乏刚性保障措施;四是队伍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措施:一是提升工作质效,建立符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质量评价体系,严把立案关、证据关、检察建议关、整改落实关和起诉关,注重提升检察建议的精准性、说理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提升检察建议的采纳率、回复率、落实率,降低起诉率;三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干警线索发现能力、调查取证能力、庭审应对能力,并积极借助“外脑”,向专家学者、律师等专业人员求教,共同探讨解决重大专业技术问题;四是多渠道宣传,以鲜活案例讲好法治故事,扩大公益诉讼检察的社会影响力。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