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市检察院隆重举行“温暖重阳祝福活动”
开展“法治护航 情暖重阳”普法宣传活动
75+寻找老政法精神|朱筱艳:成为一束光
以案为鉴敲警钟 风清气正迎“双节”——东台市检察院召开“中秋”“国庆”节前警示教育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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