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本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
市检察院隆重举行“温暖重阳祝福活动”
开展“法治护航 情暖重阳”普法宣传活动
75+寻找老政法精神|朱筱艳:成为一束光
以案为鉴敲警钟 风清气正迎“双节”——东台市检察院召开“中秋”“国庆”节前警示教育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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