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事例十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打造“新绿”禁毒品牌推进毒品犯罪源头治理
【关键词】
法律监督 检察禁毒 能动履职 综合治理
【基本情况】
四川天府新区检察院以“天行健·新绿”禁毒品牌为依托筑牢禁毒防线。首创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立案告知机制和涉毒案件“三问”工作法,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毒品犯罪领域稳妥适用。加强诉讼精准监督,建立“监督点位储备+文书三级审查+补强抗诉理由”监督模式,毒品案件提出抗诉率9.43%,远高于刑事案件平均提抗率,抗诉意见采纳率100%。结合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定位,打造全省检察机关首个户外沉浸式禁毒主题公园,推出“新绿禁毒青年计划”,制作禁毒原创短视频,开展“禁毒宣传进万家”等活动100余场次。办理的2件案件被四川省禁毒委、四川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天行健·新绿”禁毒品牌入选省、市检察机关“三培育·三引领”特色品牌,相关工作被国家级媒体报道10余次。
(一)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监督办案质效。一是强化侦查引导。与公安机关建立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立案告知机制,选派检察官分片联系指导,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共同制定《毒品案件取证标准和量刑指引》,促进侦诉环节办案尺度统一。二是用好自行补充侦查权。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积极自行补充侦查,完善证据指控体系,如在付某某制贩毒案中,通过复勘现场发现制毒关键证据,在犯罪嫌疑人“零口供”情况下,起诉指控意见被法院采纳,两名主犯均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截至目前,指控罪名及量刑建议采纳率100%,无一撤回起诉案件。三是做实精准监督。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立案监督和追捕追诉,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人数占毒品案件总量的46%,追捕追诉人数占起诉总人数的14.8%。建立“监督点位储备+文书三级审查+补强抗诉理由”监督模式,通过专项三级评查、后期自行补证、专家咨询等,提高抗诉线索发现和成功率,避免“带病抗诉”。目前,提出抗诉率9.43%,抗诉意见采纳率100%,抗诉工作质效稳步提升。
(二)建立“三问工作法”,释法说理促使认罪认罚。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毒品犯罪领域稳妥适用,首创“三问工作法”,一问首次涉毒经历,深挖毒品犯罪诱因;二问毒品交际“朋友圈”,着力追诉漏罪漏犯;三问认罪悔罪意愿,鼓励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录制忏悔音视频,引导其以亲身经历作为禁毒宣教的鲜活素材,将其表现作为从轻量刑的重要依据。目前,通过“三问工作法”促成认罚认罚率提升。同时,深入剖析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吸毒经历、吸毒原因以及复吸影响因素,及时向看守所、监狱或强戒所反馈,针对性地提供心理疏导,帮助犯罪嫌疑人断瘾回归。
(三)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开展毒品治理专项行动。一是加强吸毒人员管控。如在办理何某制造毒品案中,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属地街道投入30余万元引入第三方专业禁毒工作服务,配备禁毒专职、兼职社工、专职禁毒工作者27名,社区戒毒人员管控率100%,无一人脱管漏管。二是推动开展禁毒铲种行动。协同属地街道与村社区签订禁种铲毒工作责任书,发动禁毒志愿者、禁毒社工、综治人员开展地毯式排查,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2000余株。
(四)开展多层次普法宣传,营造全民禁毒浓厚氛围。一是品牌化宣传。打造“天行健·新绿”禁毒品牌,联合街道、消防等11家单位推出“新绿禁毒青年计划”,建立“沉浸式”户外禁毒主题公园,设置“神秘电话亭”、毒驾VR体验等,增强交互体验,邀请60余批次中小学生、群众现场参观。二是全媒体宣传。制作《等爸爸回家》《这也是禁毒》等系列禁毒公益短片、普法读本,在微信公众号、地铁、公交等平台投放播放,引领全民禁毒意识,辐射群众60余万人次。三是案例式宣传。落实“三个善于”工作要求,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如在办理一起七旬寡居老人听信偏方为治病种植少量罂粟案件中,公开听证后依法作不起诉处理,并在宣告现场开展禁毒普法课堂,“寓教于案”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五)加强理论调研,为上级科学决策提供检察参考。一是加强新型毒品犯罪治理研究。撰写的《新型毒品犯罪发展态势及其防控对策——从S省247份实体判决展开》文章,在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实务论坛征文中获奖。二是开展专题调研向党委报告。结合类案办理分析毒品发案趋势、深层次治理难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向区委报告,推动将街道社区建立禁毒宣传教育微基地和易制毒化学品定期清查机制,纳入区委目标考核,助力建设更加严密的禁毒防控体系。
【典型意义】
四川天府新区是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的重要支点,四川天府新区检察院立足公园城市“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定位,以毒品犯罪打击和治理并重,聚焦工作机制创新、高质效监督办案、社会治理提质增效,助力打造宜业宜商宜居城市,服务保障国际化现代新区建设。与侦查机关探索建立重大毒品案件立案告知制度,通过第一时间提前介入、自行补充侦查等多种手段,收集、补充完善证据,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对法院判决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决予以监督纠正,维护司法公正。在坚持严惩毒品犯罪同时,积极延伸检察职能,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等存在的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注意强化诉源治理,加强与禁毒成员单位的协同联动,开展好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引领社会法治风尚,确保毒品犯罪“控得住、打得掉、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