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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的流变 ——文物里的法律故事⑩
2024-02-22 09:36:00  来源:检察日报

  唐代画家韩滉的《苏武牧羊图》

  很多法律器物背后都隐藏着一段段源远流长的典故轶事。这些故事相互勾连、彼此呼应,往往能组成一道通向未来的漫长阶梯,让几千年后的人们依然能够通过种种碎片与断层品味到最古朴的文化传承。

  当人们看到法院门前雕刻的獬豸时,会想到先秦时期昙花一现的神判;当人们看到法官庭审时高高举起的法槌时,会想到曾经“官威”十足的惊堂木;甚至当人们受到冤屈时,还会情不自禁地说一声要“击鼓鸣冤”,尽管此中的“鼓”早在民国时期就已经消弭于历史……

  如果将视线放到“节”,就会发现它似乎有不同的面孔:汉武帝时,苏武以中郎将持节出使匈奴,被拘于北海边牧羊。苏武持节十余年不屈以明其志,这里的节似乎是外交的凭证,代表了苏武这位外交官最后的信念。唐朝设节度使并赐以旌节,后以安禄山为代表的诸节度使日渐坐大以至于酿成藩镇之乱,在这里,节又成了封疆大吏号令军队的利器……

  节是什么?节本身是个内涵非常丰富的器物。自三代以降经历秦汉隋唐,节在不同的王朝扮演了不同的角色——这些不同的角色,让节的历史变得生动起来,同时也为后世留下了众多精彩的典故。

  节的历史,至少能够回溯至西周时期。最早关于节的文献记录见于《尚书·康诰》中的“惟厥正人,越小臣诸节”一句,其注曰:“诸有符节之臣,若为官行文书而有符,今之印章者也。”按这一解释,节为官员行文时使用的符,相当于印章。

  事实上,周节远不止于印章。节是指诸侯、采邑主所派使者所用的身份凭证,在诸侯国内或采邑内通行的使者分别使用玉质的节和角质的节。由诸侯派遣晋见天子的使者,则以本国地理特征分别使用虎形节、人形节和龙形节,盖因山地多虎、平原多人、水国多龙。虎节、人节和龙节统称使节,均为铜质——春秋战国前称铜为金,“皆金也”即是“皆铜也”。

  此外,出入城门和关门用符节,运输货物用玺节,通行道路用旌节,相对于玉节、角节和使节,这三种节的实用性更强。以上六种节都规定了有效日期以便按期返回。在周朝,通行天下必须持有节,否则将无法通过检查。

  节拥有如此种类,自然也需要相应的官员进行管理、分发。《周礼·地官》中有掌节一职,属于地官司徒之下,其职责为“掌守邦节而辨其用,以辅王命”。王畿内另有发放旌节的是官员怀方氏,《周礼·夏官·怀方氏》记载:“怀方氏,掌来远方之民,致方贡,致远物,而送逆之,达之以节。治其委积、馆舍、饮食。”

  不同的节分别包含了君权、外交与行政审查倾向。不过,三代时期各诸侯国独立性较强,君权尚未能与秦后相比,使节一类更多带有象征意义,用于道路、关门、都鄙、货贿的竹节反而更具实用意义。这种功能上的区别,也为节的演变埋下了伏笔。

  节的演进史,在秦朝统一后发生了明显的转折。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官方使用“五德终始说”的王朝,因正水德,水尚黑色,故《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秦朝“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

  通过多方史料可以看出,节在秦后已经失去了周朝时尚具备的行政审查功能,转而特指周节中的旌节。郑玄在《周礼·地官·掌节》中对“道路用旌节”所作的注释为“今使者所拥节是也”,显然已经明确汉节即是周朝的旌节。唐张守节《史记正义》云:“旄节者,编毛为之,以象竹节。”可见,从形制来看,秦汉的节也保留了旌节的特征:竹竿状、竿上配旄,且有多个旄节。

  至晚在战国时期,已经出现了通过“合节”判定节真伪的方法,如南唐徐锴所撰《说文解字系传》中言:“守国者,其节半在内,半在外。”而传的形制亦如此,《汉书·文帝纪》中同有“两行书缯帛,分持其一,出入关,合之乃得过”的描述。

  通过“合节”发挥功用的还有一种器物——兵符。春秋战国时期,兵符作为征调兵将的凭证出现,其形为虎,故又被称为虎符。兵符于脊上刻字后剖为两部,使用时需左右合契。

  战国时期的将军平时并无调兵权,直到接到君王授权并取得兵符时才能调动军队,是故兵符相当于君主亲临。秦子婴归降时向刘邦递交了玺、符、节三器,可以看出在秦朝时三者功能不同且地位相当。而在之后的发展中,兵符与节的功能又有交错、融合之处。

  秦汉以降,节成了皇权的直接代表,故皇帝授节与官员持节的互动就成为朝廷重要的治理手段。两汉之世,持节所履行的职能主要有重大政治事件、重大礼仪活动及邦交国事活动,汉武帝之后甚至出现了身穿绣衣、手持节杖和虎符的“警察组织”绣衣御史。在君权愈加集中、强大的时代,节代表的权力愈多,地位也愈加重要——诸吕之乱中,周勃通过“矫诏持节”调兵;苏武出使匈奴宁死不肯失节,这些都是节重要性的体现。

  而这一倾向发展的最终结果,就是东汉末年的将军假节。两汉时期虽然没有明确的授节制度,但除了车骑将军王舜等人持节迎中山王、东汉光武帝在战时拜岑彭为刺奸大将军并授节及大将军梁冀持节迎质桓二帝入宫的个例外,将军是不得持节的。黄巾之乱后,朝廷军事情形日益严峻,为加重将军统兵作战时的地位,出现了富有“时代精神”的将军假节。假者,“权以给之,不常与”,意为本没有资格,暂且给其资格,故假节的书面意义即是暂时持节。

  虽然节在隋唐时期从实际层面已经渐渐淡出,但在观念层面依然深入人心。景云元年(公元710年),幽州镇守经略节度大使薛讷为左武卫大将军兼幽州都督,节度使之名渐为人所习用;次年,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节度使更成为正式的官职——虽然此时的持节已经完全是一种荣誉称号。

  从周节到汉节到唐节,节的内涵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这也使得节在不同人手中得以呈现出完全不同的面孔。周朝的节更近于一类功能齐备的文书凭证;秦朝、西汉的节开始单一化,成为君权的象征;东汉、三国、两晋时期,节因为军阀势力的兴起而融入了军权;南北朝至隋唐初节又因为中央集权的强盛而更具象征意义,直到在唐末节度使手中愈加弱化。而最黑色幽默的莫过于,后周归德军节度使赵匡胤称帝之后,中央集权制度日趋完善,无论是节还是兵符均不再具有实际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节的历史正终结于节度使手中……

  随着岁月的流逝,节最终通过文化为后世所传承,晚清的外交公使行使职权,尚以持节论之,这不禁让人联想到西汉时在贝加尔湖畔牧羊十余年的苏武。当然,对于历史上的节来说,外交只是它众多功能中并不那么重要的一项罢了。

  (作者:江隐龙)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