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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典型案例(2)
2024-09-25 10:39:0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案例二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诉胡某某等人非法采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非法采砂  物化探技术  房屋建筑结构质量安全  恢复方案审查  类案治理

  【要  旨】

  针对借建筑工程施工之名,偷采砂石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检察机关采用物化探技术核算偷采砂石总量,通过技术性证据审查对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合理性把关,借助类案数据分析深挖涉案人员违法行为,全面查清违法事实,准确认定环境损害赔偿数额,依法追究行为人责任,一体推进惩治犯罪、保护公益和诉源治理。

  【基本案情】

  2021年至2022年,胡某某伙同他人以施工为名进驻某工地,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超深度开挖天然砂石,并用建筑垃圾回填。2023年3月,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胡某某等人非法采砂刑事案件中发现,胡某某等人的行为可能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遂开展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借助物化探技术核算砂石偷采总量,并委托某社会鉴定机构对采砂地块生态环境恢复费用进行鉴定。鉴定意见认为,非法采砂行为造成该地块地貌及生态服务功能破坏,采用回填素土或者建筑垃圾混合料两种恢复方案进行恢复,其中回填素土方案生态环境恢复费用为935万余元,回填建筑垃圾混合料方案生态环境恢复费用为521万余元。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生态环境恢复方案及费用存疑,委托检察技术部门对鉴定意见是否科学、合理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通过技术性证据审查,纠正鉴定意见错误内容,重新确定生态环境恢复方案及恢复费用。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另行委托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后的意见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时,还针对回填建筑垃圾影响房屋建筑结构质量安全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业务+技术办案情况】

  检察技术人员在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过程中,经审查认为,建筑垃圾属于固体废物,其中所含的有害物质会造成土壤污染,改变土壤的物理结构和化学性质,影响土壤中微生物的活动,破坏土壤内部的生态平衡。鉴定意见仅列举了回填砂子、素土、建筑垃圾混合料三种生态环境恢复方案及费用,未明确最终采取的生态环境恢复方案及费用,未分析回填素土、建筑垃圾对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技术可行性,未考虑回填建筑垃圾的合法性和对土壤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此外,鉴定意见还存在未对涉案地块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未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生态环境基线确认、因果关系分析、生态环境损害实物量化、价值量化等问题。鉴于涉案采坑已回填完成,建议对回填效果及污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便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经另行委托鉴定机构重新鉴定,该地块采用砂石回填生态环境恢复方案,生态环境恢复费用为1691万余元。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根据重新鉴定意见,认定胡某某等人应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数额,并于2023年7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时,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住建部门就回填建筑垃圾对房屋建筑结构质量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估和整改,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针对本案中发现的房地产领域建筑工地内非法采砂类案问题,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归集涉渣土运输工程的房地产项目地质详勘报告、12345政府举报平台等数据,开展类案数据分析。经数据筛查和现场核查,发现胡某某等人在辖区内另有一地块存在超标高采砂约23万余立方米,遂将涉嫌非法采砂犯罪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并以非法采矿罪追捕追诉6人,涉案金额追加至5797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3730余万元。为深化检察一体化履职,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切实堵塞房地产领域非法采砂监管漏洞。

  【典型意义】

  (一)创新使用技术手段破解房地产领域建筑工地内非法采砂隐蔽性强的难题。违法行为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常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借建筑工程施工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偷砂行为在建筑工地内很难被发现。为破解非法采砂隐蔽性强的难题,检察机关创新使用物化探技术,在不进行大规模开挖的情况下,通过建立开采后砂层电性特征三维界面模型,与开采前地质详勘报告三维界面模型对比,核算出偷采砂石总量,高效确定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以及两者的因果关系,有效破解该类案件线索发现难、识别难、认定难等问题。

  (二)采坑回填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应重点关注和审查。采坑回填方案是生态环境恢复方案的重要内容。回填建筑垃圾会造成土壤环境污染,不符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回填素土易造成地面不均匀沉降,影响建筑工程结构质量安全。回填方案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工程特点、回填高度和涉案区域地质勘察资料等综合确定,满足建筑质量安全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检察技术人员通过技术性证据审查协助检察官对采坑回填方案把关,纠正鉴定意见错误内容,为全面查清违法事实、合理认定生态环境损害价值提供技术支撑,体现精准化、规范化办案要求。

  (三)借助类案数据分析深挖建筑工地内非法采砂违法行为。检察机关通过个案办理,总结房地产领域建筑工地内非法采砂作案模式,提炼类案特征要素,通过大数据技术开展数据归集和类案数据分析,深挖矿产资源保护领域深层次问题,精准锁定非法采砂违法行为,科学认定非法采砂公益损害事实,以点带面提升监督效果,形成“个案办理—类案分析—融合监督”模式,全链条打击非法采砂违法行为,一体推进惩治犯罪、保护公益和诉源治理。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