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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噪声污染防治典型案例(4)
2024-05-11 11:04:0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广场舞噪声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广场舞  多部门联动履职

  【要旨】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场舞噪声污染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协同作用,推动有关行政机关联动履

  职,通过常态化日常巡查、设置噪声检测设备、与广场舞健身团体签订控制音量倡议书等方式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基本案情】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辖区内西清公园、平安公园、石刻园、新石中路与民心河交叉口小广场、东三教街与民心河交叉口小广场等5处场所每日7时至11时和19时至22时有多个广场舞爱好团队进行广场舞健身活动,播放音乐均在80dB(A)以上,个别团队播放音乐达100dB(A)以上,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6:00-22:00)的60dB(A)限值,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3年4月,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桥西区院)在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西清公园等5处广场舞噪声污染问题。经桥西区院现场勘查,噪声超标问题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石家庄市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负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噪声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公安部门负有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实施治安管理的职责,园林部门负有对相关公园噪声污染实施管理的职责。桥西区院依法于5月24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经调查取证,桥西区院于6月5日向区环保分局、区公安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上述5处噪声污染问题进行治理;6月26日向市园林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对未遵守游园规定的人员进行劝阻,未能制止的,按照法律规定移交有关执法部门处理。为推动部门联动,市检察院于6月28日组织召开生活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圆桌会议,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以及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参会人员一致认为,相关行政机关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协同治理机制,针对重点区域开展综合治理。

  区环保分局、区公安分局、市园林局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分别于7月27日、8月1日和8月24日作出书面回复。同时,三家单位制定工作联动方案,对广场舞噪声超标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和综合治理,除采用噪声检测设备开展实时监测、常态化巡查外,还与38个公园广场舞健身团体签订控制音量倡议书,并深入周边23个居民小区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并发放1200余份宣传材料。市园林局积极修改完善公园的游园守则,针对健身娱乐人员的活动区域、活动时限和播放音量等做出详细规定,从制度上进一步保障了治理成效。

  8月底,桥西区院联合“益心为公”志愿者到现场跟进调查治理成效。经实地检测,广场舞音乐均已低于60dB(A)的限值,噪声污染问题得到明显改善。8月31日,桥西区院依法对该案作出终结审查的决定。

  【典型意义】

  广场舞噪声污染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是城市社区治理的难题。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多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有效破解困扰群众的广场舞噪声污染“老大难”问题,实现还“静”于民。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