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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劳动立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早期劳动立法运动
2026-05-22 16:38:00  来源:学习强国

  1922年,被誉为“中华劳动运动纪元年”。这一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国掀起了第一次工人运动高潮,香港海员大罢工、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开滦五矿同盟大罢工等罢工浪潮此起彼伏。也正是在这一年,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胜利召开,一场轰轰烈烈的劳动立法运动席卷神州,“八小时工作制”“政治上自由”等进步理念开始深入人心,成为中国工人阶级觉醒的重要里程碑。

  劳动立法何以成为必然选择

  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以主要力量领导工人运动。1921年8月,在上海成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作为党领导工人运动的公开机关,并迅速在北京、武汉、长沙、广州、济南设立分部。

  其中,罗章龙、王尽美是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北方分部主要负责人,领导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热河、察哈尔、绥远、甘肃及东北三省的工人运动,其工作重点是北方的铁路工人和开滦煤矿工人。在他们的领导下,北方工人运动中的第一个工人图书馆——唐山工人图书馆、石家庄地区第一个工人俱乐部——京汉铁路正定火车站工人俱乐部以及保定铁路工人夜校、京奉路职工总会、京绥路车务工人同人会、山海关京奉路工友俱乐部、正太铁路总工会等各地工会组织相继建立,成为启发工人觉悟、开展工运斗争的主要阵地。

  为了加强对日益高涨的工人运动的领导,加强工人阶级内部团结,1922年5月1日,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这是中国工人阶级的第一次全国性盛会,173位到会代表来自12个城市,代表着110多个工会和34万余名有组织的工人,开启了全国工人们联合起来的新纪元。尽管各派代表成分复杂、政见不一,但中国共产党牢牢把握大会的方向,推动通过了《八小时工作制案》等10项决议案,并公开发表了《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宣言》。大会决定,在全国总工会成立前,承认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为“全国总通讯机关”,这事实上承认了中国共产党在工人运动中的领导地位。不过这次会议也留下一个遗憾:没有就罢工高潮制定一个斗争纲领。

  同年8月,北洋政府在北京重开国会,抛出“保护劳工”的口号,声称要制定宪法。中国共产党敏锐地抓住这一机会,由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正式提出劳动立法四项原则:一,保障工人政治上的自由;二,改良经济生活;三,参加劳动管理;四,对工人实行劳动补习教育。并据此原则,拟定了《劳动法案大纲》19条,核心内容包括:承认劳动者有集会、结社、同盟罢工、缔结团体契约和国际联合的权利,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改善劳动待遇,保护女工等。一场旨在用法律武器捍卫工人权益的劳动立法运动,由此在全国范围内蓬勃展开。

  从世界范围看,劳动立法与产业革命的发展、工人运动的壮大密切相关。1802年英国出台了《学徒健康和道德法》,这是现代劳动立法的开端,之后,法国、德国、俄国等国家陆续制定了不少劳动法。反观当时的中国,民国初期不但没有保护劳工的法律,反而有镇压工人运动的条款。1912年北洋政府颁布的《暂行新刑律》第224条规定:“凡工人有联合同业举行同盟罢工者,其首领处四等以下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300元以下罚金;附从者处30日以下之拘役,或30元以下之罚金。”1914年的《治安警察条例》规定:“采用警察力量,来制止一切工人的结会及行动。”凡领导怠工、罢工,领导增加工资者,都在禁止之列。工人地位低下、工时长、工资微薄,任意被虐待、辞退,其根源正在于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因此,这场劳动立法运动,既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改变中国劳工悲惨命运的现实需要。

  唐山工人阶级的率先实践

  在全国,率先起来响应劳动立法运动的是河北唐山的工人阶级。

  1922年8月下旬,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主任邓中夏,在胜利领导了长辛店铁路工人罢工之后赶到唐山,会同中共唐山地方执行委员会书记邓培,以唐山制造厂为中心,展开宣传发动工作。

  唐山制造厂3000多名工人热烈拥护劳动立法,通电参众两院及全国,要求北京国会以《劳动法案大纲》19条为最低标准通过劳动法案。这一通电被北京《晨报》和天津《益世报》全文刊发,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同情。

  邓中夏深入各大厂矿,广泛了解工人的生活、斗争情况,会见工人代表,进行动员演讲,报告全国工人运动发展形势,号召广大工人团结起来,为自身阶级利益而斗争。唐山制造厂职工会积极行动,在工厂门前张贴了一幅一丈见方的宣传告示,标题赫然写着“生死关头的一桩事”,呼吁工友们团结一心,做劳动组合书记部的后援,掀起“一个轰轰烈烈的示威运动”。一时间,“观者人山人海”,声势浩大。

  唐山制造厂职工会还大量印发传单,宣传劳动立法的意义,在唐山其他厂矿工人中积极进行宣传鼓动,发起成立唐山劳动立法大同盟。8月30日,各厂矿代表举行了唐山劳动立法大同盟筹备会议。会后几天的时间,各厂矿工人被广泛发动起来。9月3日晚,唐山制造厂、开滦煤矿、启新洋灰公司、华新纺纱厂等厂矿工人代表近50人集会,推举16人组成执行委员会,正式建立了唐山劳动立法大同盟。

  9月3日,唐山制造厂职工会以全厂工人的名义在天津《益世报》发表宣言,表示“做劳动组合书记部的后盾”“誓必达到劳动法已列入宪法,劳动法已完全采纳劳动组合书记部所拟定的劳动法案,那我们才能休止”。宣言还激励各地工友为彻底摆脱资产阶级的剥削和奴役,呼吁全国各界人士和社会舆论支持工人的正义行动。在此期间,唐山各厂矿工人还举行了大规模的游行示威,将劳动立法运动推向高潮。

  劳动立法运动,是唐山工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第一次有组织的联合斗争,也是冀东地区第一次工人运动高潮的起点。随后各厂矿的工会组织根据劳动法大纲和本行业的实际情况,酝酿着提出增加工资、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要求,准备发动罢工斗争,从此唐山工人阶级踏上了有组织自觉斗争的道路。

  劳动立法运动席卷全国

  在唐山的影响和带动下,劳动立法运动的火种迅速燃遍全国。各地工会组织和团体纷纷召开大会、组织同盟、集会游行、致电国会,要求将劳动立法条款列入宪法。

  在北京,邓中夏于8月31日举行新闻记者报告会,陈述劳动立法的必要性与步骤。9月3日,他又主持国会议员和新闻记者招待会,宣传《劳动法案大纲》,会上,长辛店、正太路、京绥路、京汉路、洛阳、开封等地工会代表痛陈生活之苦,呼吁立法保障。4日,组织好的工人群众队伍在天安门举行了游行示威。

  在湖南,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湖南分部联合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等团体,于9月6日联名致电北京国会,严正指出“共和国家,权在全民”,不应抛弃最大多数的劳动者而谈什么立法,并将此电分送北京《晨报》等多家报刊。13日,湖南分部以印刷工人“赵圭舞”的笔名,在长沙《大公报》发表《一个紧急的提议——组织劳动立法同盟》,号召“劳动阶级要摆脱痛苦,就应该起来改革,改革现有的社会制度”。要改革,首先要有法律保障,要有劳动立法,要组织劳动立法同盟。17日,湖南劳动立法同盟正式成立,并起草同盟章程、宣言,表明湖南的工人阶级决心为取得应有之权利而战。

  在广东,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广东(南方)分部于10月7日发出由109个工会联合签署的通电,强烈要求颁布法令保护劳工利益。

  尽管北洋军阀控制的北京国会最终不可能通过这份真正有益于劳工的法案,但《劳动法案大纲》已然深入人心,成为全国工人斗争的具体行动纲领。这场运动,彻底揭露了北洋政府高喊“保护劳工”口号的虚伪性和欺骗性,极大地提高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和中国共产党的威望,有力地推动了工人运动的持续高涨。

  百余年前的劳动立法运动,虽然未能直接化为法律条文,却在中国工人运动史上书写了光辉的一页。它让我们看到:当先进政党与觉醒的工人阶级站在一起,用科学的理论和坚定的斗争去争取权益时,即便是微弱的星火,也终将形成不可阻挡的燎原之势。今天,我们重温这段历史,不仅是为了铭记先辈们为劳动立法、为生存抗争的英勇事迹,更是为了传承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在新时代继续谱写“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崭新篇章。

  (作者单位分别为河北省唐山市总工会、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