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周实、葛海亮、张越、曹醉竹4名同志,在综合工作中强化服务意识,有效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被评为“服务之星”。周实同志在办公室日常工作、安全管理工作、疫情防控工作中尽心尽力,认真细致,工作成效明显。葛海亮同志在检察调研工作中积极主动,协助开展案例撰写成效明显,认真做好各类公文的撰写工作。张越同志在案件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各项统计、分析工作精细准确,监管到位。曹醉竹同志在市委巡察、政法委督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认真负责,按要求做好了相关工作。
2021年上半年检察之星——服务之星
2021-12-08 15:30:00 来源: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