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东台市委员会《关于表扬2019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团东委[2020]2号)文件,东台市检察院团支部被表彰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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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敲警钟 风清气正迎“双节”——东台市检察院召开“中秋”“国庆”节前警示教育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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