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
四川某酒店履行报告责任案
——住宿经营者落实“五必须”规定 有效预防犯罪发生
一、基本案情
2023年4月6日21时许,胡某(男,案发时20周岁)和未成年人王某某(女,案发时13周岁)到四川省凉山州雷波县某酒店办理入住,酒店工作人员依法询问未成年人监护人联系方式及同住二人关系,胡某称其与王某某系男女朋友关系,之后便借口还未吃饭带王某某快速离开,酒店工作人员立即将该可疑情况报告辖区公安机关。民警接报后立即展开工作,及时找到胡某、王某某二人。经核实,王某某当天约胡某打游戏,结束后时间较晚,胡某提出两人在外开房过夜。了解上述情况后,民警迅速联系到王某某监护人将其接回,并对胡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二、主要做法
(一)统筹落实强制报告与“五必须”,切实推动报告责任落实到位。为压实报告主体责任,凉山州公安机关对辖区内所有宾馆进行全要素治安信息采集,逐一签订法律告知书、责任承诺书,定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未落实报告责任的及时发放风险提醒单。本案中,宾馆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和“五必须”规定,在为胡某、王某某二人办理入住期间,发现王某某是未成年人后,详细询问其与同住人员身份关系,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辖区公安机关报告,使未成年人脱离不法侵害风险。
(二)健全工作机制,源头防范治理。凉山州公安局建立“两查一曝”机制,每月组织各区县公安局对州内旅馆等住宿行业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和“五必须”情况进行交叉检查、随机暗访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曝光。雷波县公安局、检察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沟通相关情况,并在移送案件时一并移送强制报告责任落实情况核查材料。
三、典型意义
宾馆等住宿经营场所因其行业特殊性,易被利用实施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住宿经营者严格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落实“五必须”规定及未成年人安全保护责任对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发生具有重要作用。住宿经营场所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必须逐一查验入住人员信息,并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联系方式、入住人员身份关系;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旅馆等住宿经营者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对于落实不力的要及时监督整改,对于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处罚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