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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传播创新事例(10)
2024-11-29 21:11:0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事例十

  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旧居巷3号”红色文化传播

  【关键词】

  红色文化 普法宣传 网上群众路线

  【事例概述】

  1935年,毛泽东主席曾先后两次居住在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其旧居所在巷道被命名为旧居巷。近年来,坐落于旧居巷3号院的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本地红色资源优势,立足检察宣传文化职能,积极探索红色文化传播路径,以“四个注重”创新打造“旧居巷3号”宣传平台。

  一是注重政治统领,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将政治统领贯穿检察宣传文化工作始终,举办“旧居巷3号”政治轮训、青年论坛、读书分享会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教育引导检察干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结合文章。

  二是注重红色赋能,讲好延安故事。用好延安精神这个压舱宝,积极当好红色文化的宣传者、传承者、挖掘者。举办“旧居巷3号”检察文化沙龙,挖掘传承陕甘宁边区优良检察传统,深研细悟蕴含其中的政治灵魂、为民本质、求是精髓、奋斗特性。组织拍摄《七大故事》党课微视频,与辽宁鞍山、四川泸州、河南漯河等地检察机关线上线下交流学习红色文化。以安塞农民画形式展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优良品质,打造廉政文化走廊和家风育检室。常态化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行动,促使陕甘宁边区机器厂等3处革命旧址依法保护,推动举办延安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检察研讨会。

  三是注重普法教育,营造法治氛围。继承和发扬陕甘宁边区红色法治基因,打造“旧居巷3号”新媒体检察工作室,通过开设“普法小剧场”“案例演说会”“节日特辑”等系列栏目,讲述红色故事,弘扬宪法精神。创作富含红色元素检察文化作品,将真实案例以“陕北说书”演绎制作《暖心》微电影,拍摄《抉择》警示教育片等广泛发布,将法理转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检察故事,持续推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相关特色做法先后被法治日报等多家媒体刊载。

  四是注重便民利民,创新服务载体。坚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在“安塞检察”微信公众号开通“旧居巷3号”检察服务平台,在线收集案件线索,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平台开通以来,线上征集各类案件线索50余件。

  【创新价值】

  一是创新理论学习,抓牢红色教育。将检察宣传文化工作作为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强化检察干警理论素养的重要手段,通过每周一次集体学习,每月一次分享交流,每季一次青年论坛,每年一次政治轮训,推动党的理论成果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二是丰富活动载体,用活红色资源。立足“旧居巷3号”红色资源、革命圣地延安红色热土,坚持红色赋能检察宣传文化工作。通过讲述红色故事、拍摄红色视频、打造红色教育基地、交流互鉴红色文化等多种方式,传承弘扬以“延安精神”为代表的优良革命传统和陕甘宁边区红色司法精神,汲取检察奋进力量。

  三是拓展服务形式,传承红色文化。将“旧居巷3号”红色阵地作为检察宣传文化窗口,紧密结合法治建设、文化建设,采用“普法小剧场”“案例演说”“陕北说书”等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生动讲好法治故事、检察故事,提升普法质效。以检察宣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联系服务群众,畅通检民互动渠道,让群众更有法治获得感。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