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北局高干会议召开期间,1942年12月,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西北局和陕甘宁边区政府、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部作出决定,分别组建中共延属分区地方委员会、延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延属军分区。
1943年1月,中共延属分区地方委员会(简称延属地委)成立,下辖延安等10县(市)委和中共沿河工委。延属地委隶属中共中央西北局,机关驻延安东关黑龙沟。
经西北局批准,张邦英、王震、李景膺、曹力如、强自修、王恩茂、李信、李景林、王丕年、秦力生为延属地委委员,其中张邦英、王震、李景膺、曹力如为常委,张邦英任书记。
1943年6月,王震任延属地委代理书记,李景膺任副书记。
1943年10月至1945年2月,刘秉温任延属地委委员、常委。
1944年8月,王震任延属地委书记。
1944年11月,李景膺任延属地委书记。
1945年2月,黑志德、谭生彬、李景亭、金铁群、曹轶欧(女)、郭步岳、王国华任延属地委委员;黑志德、谭生彬、强自修任延属地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