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延安的合作社事业得到很大发展。作为合作社事业的典型代表,延安县南区合作总社成为延安和陕甘宁边区合作社战线上的一面光辉旗帜。
延安县南区合作总社的前身为沟门合作社。1935年12月,驻柳林龙儿寺村(今属延安市宝塔区柳林镇)的肤(施)甘(泉)县苏维埃政府,指派曹步福来到沟门村(今名延河村,属柳林镇),组织成立了南区合作社。但因当时处于战争环境,加之组织方法欠妥,不久即解散。
1936年12月上旬,延安县苏维埃政府指派南区苏维埃办事处李生章到沟门村重建南区合作社。经过20多天的工作,合作社于当月底正式成立。王天经任主任,刘建章任会计。
南区合作社成立时,共集股533股(每股苏票3角),合计股金159.9元(苏票),有社员160人。1937年2月,南区合作社第一次结算,盈利200余元(苏票)。同年3月,刘建章接任主任。
1939年初,南区合作社由沟门村迁至柳林村(今柳林镇政府所在地)。南区合作社在柳林开办了骡马店、饭馆,新建了营业部和分销处,并同光华商店合办了一个处理羊绒的“场子”,组织了运输队。同年6月,南区合作社在三十里铺村(今属柳林镇)与南区区政府及私商文表六合股开办了“兴华号”店铺。南区合作社入股200元(法币,下同),南区区政府入股100元,文表六入股700元。兴华号成立后,生意兴隆,后改名为兴华社。兴华社的创办,按照“合作社民办”的原则,既动员了更多的资金来发展生产,又把分散的、个体的私人经济纳入了合作经济的轨道,并团结与联合了私商,为陕甘宁边区的合作事业探索出一条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