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不长的小街,将城东的主街道与城西的河滨路连在了一起。每当从街头走过,时常会有一幅画面浮现在眼前,让人情不自禁地回想起当年在这里租房办公的那段日子。
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所在的山区检察院刚刚恢复重建不久,陆续调入的人员到位后,办公用房就显得有些紧张了。无奈之下,单位决定在外租房,把我们科室搬出去集中办公。
经过四处打听,看中了一个比较僻静的小院落,位于小县城中段的一条小街上,之前曾经是一家小旅馆,与院机关的直线距离不过几百米的样子。
小旅馆临街而建,只有前后两栋两层砖混结构的小楼,与两边的民房仅一墙之隔,中间是一个狭窄的小天井,临街的一间房子便是进出的唯一通道。小院虽然不大,但结构紧凑,远离闹市,适合办公办案。经过再三磋商,最终把小旅馆的大部分房子都租了下来。
刚从机关搬出来,一切还在凌乱中,检察长便来新址查看了。刚走到大门前就停下了脚步,盯着小楼的外墙若有所思,随即抬手指着旅馆的名字说,我们对外得有一个牌子才行,要让老百姓知道是检察院在这里办公。随后不久,办公室就送来了一块散发着油漆味的方形标牌,上面的名称由机关全称和科室名称组成,其中的院名是中规中矩的宋体字,而“经济检察科”五个苍劲有力的行楷字,则由检察长亲自书写,可见领导对我们工作的重视和期望。
崭新的标牌悬挂在大门的正上方,在阳光的照耀下,白底黑字的牌子显得格外庄重和气派,引得过往行人纷纷驻足观望,更有人好奇地打听这里是个啥单位。
搬入新的办公地点后,各方面的条件都大为改善,我们每个人也都有了单独的房间。尽管宿办合一,面积大小不一,但在当时,这条件是很多人连想都不敢想的,所以大家都特别开心。
记得刚搬来的时候,有一个同事开玩笑说,我们就像是院里派出的“分院”,一来二去说的人多了,大家也就习惯了这个称呼,从此“分院”便成了我们科室的代名词。
自从搬到“分院”后,除了周三、周六要到院机关集中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外,其余时间我们一般都在小院里上班,各自待在自己的房间里,或审阅案卷,或读书看报。有时候没事了,我就从内勤那里借几本诉讼内卷,独自待在房间里慢慢翻阅,仔细琢磨不同案件的侦办技巧,以及制作讯问笔录和法律文书的要领。
在“分院”的那些日子,感觉最神秘的事情,莫过于讨论案件了。
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之初,人员来自四面八方,但几乎都没有专门系统地学过法律,自然也就没什么办案经验可谈。每当接到办案任务,大家都是边干边学,特别是在案件的处理上格外慎重,几乎每个案件都要集体讨论、集思广益。
“分院”的会议室有些简陋,几张三抽屉办公桌拼凑在一起就是会议桌,那时候好像也不讲究什么座次,开会都是围着桌子随便坐,桌子边上坐不下,就坐在两边靠墙的长条木椅上。开会时都是门窗紧闭,而几个“烟枪”则你一根我一根地轮流散烟,整得满屋子都弥漫着浓烈的烟草味。在烟雾缭绕中,大家一边听取案情汇报,一边发表个人观点,有时候一个案件要讨论大半天,在会场上争得面红耳赤的是常事。作为一个刚入职不久的新人,我特别喜欢参加案件研讨会,因为可以从案件讨论中更直接地学习到业务知识和办案技巧,而这些恰好是书本上没有的。
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人们的业余生活比较单调,年轻人有的爱好体育锻炼,有的喜欢待在房间里听流行歌曲,几盘翻录的音乐磁带总是百听不厌。从区乡调回来的同事中,有的会吹笛子、拉二胡,兴趣来了就自娱自乐地一边吹拉一边哼唱。而更多的时候是凑在一起下象棋,或者玩扑克牌。大家一边打牌下棋,一边东拉西扯地说一些工作上的事,单调无聊的时间也就这样打发了。
不久,院里给我们配了一台黑白电视机。当天下午,我们几个年轻人就开始忙乎起来,先是骑上自行车跑到城郊去找竹竿,一个村民在得知我们的来意后,二话没说就从屋后的竹林里砍了一根长竹竿,我们几个人轮流用自行车运回“分院”。然后迫不及待地忙着绑竹竿、架天线、调信号,一切就绪后,就焦急地等待电视差转台发送电视信号。
那个年代,电视机是比较稀罕的高端商品,还很少进入寻常百姓家。所以每当下午下班之后,就是“分院”最热闹的时候。大家只要没啥要紧事,晚饭后都会不约而同地聚集到会议室看电视,从晚上七点钟的新闻联播开始,一看就是几个小时,直到仅有的两三个频道都没有了信号,这才打着哈欠意犹未尽地各自散去。
两三年后,单位新建的办公楼竣工了,大家都期待着“乔迁新居”。接到搬迁通知后,大家动手整理档案资料、办公家具和私人物品,然后借了两个架子车来搬运物品,前前后后耗费了好几天时间。当最后一辆装满物什的车启动的那一刻,大家却都有些依依不舍了,毕竟,大家在“分院”里一待就是几年,跟小院有了一种无形的牵连……
(作者:吕晓单位: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