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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会上,聋哑老人笑了
2020-04-14 10:03:00  来源:检察日报

  看到聋哑老人孙某笑容满面地不停比划,听到他嘴里发出快乐的声音,哑语翻译告诉检察官和在场干部群众:“孙老汉听懂了检察院宣布的不起诉决定,他表示自己很高兴,并感谢检察官!”

  4月7日,陕西省柞水县红岩寺镇红安村,在村干部、辩护律师的共同见证和翻译人员的参与下,柞水县检察院公开向聋哑老人孙某宣告和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憨厚朴实的孙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闻讯而来的村民们也拍手称快。

  2018年11月25日,柞水县红岩寺镇红安村干部得到消息,在治安巡查时发现61岁的聋哑人孙某正在家里摆弄祖上留下的一把土枪。在劝缴未果的情况下,村干部向柞水县公安局报警求助。

  民警在收缴时遭到孙某的强烈反抗,在村组干部的合力协助下,将孙某制服。经鉴定,孙某持有的土枪依法属于枪支。2019年3月15日,孙某被柞水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取保候审。今年3月2日,此案被移送至柞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柞水县检察院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后,认为公安机关认定孙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正确。但孙某属于听力、语言和智力多重残障的聋哑人,且因生活贫困,属正式建档立卡的一类低保贫困户。在相依为命的老父亲去世后,其一人孤独艰难生活,认知能力明显低于正常人。出于对去世亲人的怀念,所以对父亲留下的这把土枪格外珍爱,其抵触情绪确实事出有因。案发后,孙某的性格变得更加执拗,怕见生人,拒不认罪。

  办案检察官认为,根据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因此必须充分保障孙某合法的诉讼权益。当发现侦查机关没有为孙某指定辩护人时,立即要求公安机关纠正违法,并及时为孙某指定了辩护人和翻译。为了确保孙某的诉讼权利,检察干警驱车数百里,多次到孙某家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制作讯问笔录,核实相关证据,并积极联系村干部,妥善解决这位贫困残疾老人的生活困难。

  在多次耐心细致的沟通和感化下,孙某的态度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开始的强烈对抗转化为逐渐理解和配合。最终在翻译人员的翻译下,孙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由于此案被告人的特殊情况和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后,柞水县检察院经研究决定,对孙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告。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