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2021年东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招聘工作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现将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公布如下:
聘用制速录员:周伟佳、丁海燕
新媒体工作人员(兼打字员):刘婷雯
公示期:8月9日至8月13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8月13日18:00前向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9568802)、检务督察组(0515-89568826)、政治部(0515-89568822)电话反映,或者署名书信反映。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