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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院依法开展不起诉集中训诫及亲职教育
2020-04-16 09:43:00  来源: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你们正值青春年华,本来此刻应坐在教室里学习,却因不懂法律,结交不良青年,多次与他人采取‘拉车门’的方式流窜盗窃作案……念在你们还未成年,又系从犯,能够认罪悔罪,并且本案损失已挽回,因此,本院依法对小刚、小宇(均为化名)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一年,对参与次数少且数额较小的小严(化名)相对不起诉,希望你们今后能够严守法律底线,结交积极向上的朋友,用自己的努力创造未来幸福的生活。”

  近日,东台市检察院未检干警依法对涉嫌盗窃案的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2场训诫,并对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进行了亲职教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父母、部分亲属、辩护人、村委会主任、侦查人员、心理咨询师、妇联权益部主任到场参与。

  

  会上,检察官以法训诫、以情动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剖析犯罪原因及应当吸取的教训,到场人员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他们进行了道德和法治教育,对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亲职教育并送达《告家长书》,就如何加强家庭教育、履行帮教期间监管义务向其提出具体建议和可行性办法。引导家长们反思家庭教育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4名涉罪未成年人当场进行了认真反思,表示一定会珍惜机会,痛改前非,以真诚的思过悔过重塑人生、回报社会。涉罪未成年人父母对检察院能给孩子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深表感谢,并表示他们按照集中训诫突出的要求,改进家庭教育方式,加强对孩子的督促引导,配合检察机关督促孩子纠正不良行为,用心陪伴孩子成长。

  训诫活动后,该院联合市妇联、公安局、司法局、心理咨询师协会、村委会等相关代表组建了“临时家长”队伍,签订了帮教协议,共同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为期一年的跟踪帮教。

  这是该院对建立运行“11124”附条件不起诉训诫机制,即召开一场训诫+亲职教育会,签订一份帮教协议,组建一个微信帮教群,开展2次回访考察,组建监护人、检察机关、其他职能部门、公益组织参与的“四方共管”帮教队伍的首次尝试。“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凝聚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促进未成年人帮教体系的创新升级,努力构建起“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社会保护工作格局。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