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东台市首例口罩诈骗案获一审宣判
2020-03-13 18:36:00  来源: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13日,东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钱某某虚假售卖口罩诈骗案,通过“云”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确定型量刑建议,当庭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钱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26日至1月29日,在全国防治新型肺炎疫情期间,钱某某在实际没有口罩销售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口罩出售信息,先后三次以出售口罩为名,骗得被害人林某某现金人民币24870元。

  【提前介入 引导侦查取证】

  收到公安机关案件情况通报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派员介入侦查,通过阅卷后,建议公安机关对钱某某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全面收集固定,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并查清赃款去路,印证其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

  【宽严相济 推进认罪认罚】

  该案经过提前介入,基本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公安机关于2020年2月12日提请逮捕,本院于2月13日批准逮捕。2月20日该案公安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检察人员在办案的过程中,与钱某某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向其讲述所犯的罪行及可能判处的刑罚,并告知其疫情防控期间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钱某某从内心认罪悔罪,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该案于3月5日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疫情当前,有不法分子利用群众迫切需要口罩的心理,借机在微信上、网络上谎称有口罩售卖,骗得钱款后迅速将对方拉黑。请广大群众在网上购买防疫物品时,务必选择正规的购物网站。一旦发现被骗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防止受骗资金被转移,造成更大的损失。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