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贯彻刑事诉讼法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2017-09-25 16:44:00  来源:

关于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贯彻刑事诉讼法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人大常委会: 

  2016106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了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希望。会后,东台市检察院以贯彻落实审议意见为抓手,切实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贯彻落实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努力转变观念,严格贯彻实施。一是学深悟透会议精神。检察院对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工作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院务会等会议原汁原味传达学习,深入领会常委会审议意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到部门,明确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要求。在内网开辟学习专栏,传达会议精神,上传学习心得。二是切实转变司法理念。通过专题学习、每月一考、典型案例评析等多种方式,使广大干警深刻领会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熟练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具体内容、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是切实加强普法宣传。突出以案释法,加强刑事诉讼法的普法宣传工作,将刑事诉讼法作为“七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的职务犯罪等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3。加大案件公开审查力度,公开审查拟不起诉等案件6件。如对韩永凤等三人刑事申诉一案进行公开审查,邀请促进案结事了,有效化解信访隐患。 东台市检察院报送的4篇典型案例获评盐城市2016年度“以案释法”优秀典型案例,获奖数量为盐城最多。 

  二、坚持司法为民,提升工作质效。一是严把质量“办对案”。与公安机关会商细化常见犯罪社会危险性证明标准,共同建立常见犯罪提请逮捕标准和提起公诉标准,不捕率下降6个百分点。以证据不足不捕14人、不起诉3人,捕后判缓刑率下降5个百分点。深化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健全规范司法常态化机制。深入推进流程监控,口头纠正63件,发出书面纠正通知书4份。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次共评查案件162发现存在瑕疵问题129个去年10月份以来,无一错捕、错诉、漏诉无罪判决案件,也没有赴省进京信访案件。二是强化监督“办好案”树立核心数据意识,主要核心数据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增长。以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领域为重点开展两项监督,侦监纠正漏捕2人,书面纠正违法5件,同比增长200%。公诉部门提出二审抗诉1件(去年同期为0),纠正漏诉3人(去年同期为0),完善侦查质量逐案评议制度,发出反馈意见函260余份,书面纠正违法7件,同比增长300%。执检羁押必要性审查7件(去年同期为0),财产刑执行监督8件(去年同期为0)。控申刑事申诉办理6件,司法救助8人,同比上升33.33%。三是注重效果“办巧案”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完善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逐案反馈等机制,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成功办理东台408”故意杀人案、公安部督办的销售假药案、公安部督办的涉案5.9亿元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规范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主动听取意见程序,共听取意见8件。加强派驻检察站(室)建设,调整派驻人员,建立常态机制。检察室落实案前主动介入,案中商讨疑难问题,案后总结共性问题的“三步工作法”,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阅卷、勘验现场、参与案件讨论、旁听讯问等措施,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监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提出检察建议12份,如对依法向东台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管理,车辆管理部门应主动履行职责、定期检查,报废车的处置前明确由车辆管理部门收回车牌和行驶证。 

  三、推进改革创新,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深化检察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直接办案,截至目前,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27件,入额部门主要负责人办案数超过部门平均数的60%。深入调研找准新检察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谋划建立各类人员评价奖惩机制,目前已初步建立检察官绩效考核制度,正在试运行。健全分类管理机制,明确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工作职责,将核心数据分解到人。围绕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公诉自行补充侦查制度,严把适用关、程序关、证据关,探索自行补充侦查12件,通过自行补查发现纠正公安机关侦查违法5件,追诉漏犯3人。加强专业化办案小组建设,健全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制定常见犯罪案件抗点和审查对照文本办案中逐一对照排查,已提出二审抗诉1件。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案件办理进展信息主动推送工作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深化两法衔接平台建设,联合法制办建立两法衔接网格化管理机制,将全市27家行政执法单位划分为6个小组,每组选派一名办案骨干进行网格化对接,确保行政执法单位全覆盖。共走访了12家行政执法机关,对“两法衔接”平台录入情况开展督查,摸排8件相关案件线索。如在两个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了朱广超、东台市中医院涉嫌销售假药,东台市公安局虽说明了该案的不立案理由,但经我院审查,应当依法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于2017年5月17日向东台市公安局发出《通知立案书》。探索案管科牵头建立监督线索统一收集、分流、督办机制,目前已制定诉讼监督案件办案规程,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探索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目前正在对接办公用房事宜,推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升级转型。对近三年在押人员随身财物管理情况进行回头看,相关做法被市院转发。三是突出品牌建设。调整优化检察工作站、派驻检察官办公室人员,强化对辖区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开展预防约谈回头看,深化约谈效果,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约谈工作机制,邀请盐城东台两级代表委员现场观摩。深化网上+网下检察为民服务,今年以来已开展基层行活动4次。深化未检工作,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精心打造智慧检务,开通“东检职工电子书屋”,加强检察工作网硬件建设,安装电子政务网,完成办案工作区高清改造,启动检委会议事系统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创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针对薄弱环节,提升技术办案数量和质效,开展文证审查30件,心理测试7人次。开展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和全国文明接待室迎查工作,通过省院检查验收。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督能力一是全面压实责任。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联席会议,组织开展“约法四章”专项检查活动。适应司法责任制要求,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提高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覆盖率,每月统计通报员额检察官办案绩效。开展懒政怠政行为专项治理,出台《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办法》,启动对部门巡察工作。一季度已对反贪、反渎、预防三部门开展巡察。对职业禁语学习掌握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组织专项考试。二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建立“两学一做”常态化机制,每月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发挥检察先锋、检察之星等模范带头作用,邀请省劳模李军同志为年轻干警讲述成长故事,民行科被市工会评为“工人先锋号”。组织部门和干警通过浏览内外网、现场考察等途径主动学习外地经验做法。三是强化队伍素能建设。修改完善AB岗、青蓝工程等方案,建立小课堂制度,开展小课堂12次,对青年干警导师制进行评审,研究整改措施建立微信平台掌上图书馆,积极组织刑事申诉、司法警察等条线业务竞赛训练。修改完善检察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制度,开展“小课题”申报活动,员额检察官等主动申报重点课题19项。一项课题研究成果入选第十三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四是强化公共关系建设。建立“1+12”微信订阅号小组化运行机制,今年已发布“东台检察”官方微信2132条,微信WCI指数多次位居东台政务微信榜单、全省检察机关微信榜单前列,先后26次排名全省前二十,并取得全省第三、基层院第一的好成绩。组织开展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工作调研,制定提高法治建设满意度的具体举措。 

  我院在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法律监督工作还不够均衡化,存在薄弱点和空白点,力度和成效与人们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检察人员的能力素质与形势发展需要还不适应,科技强检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等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勇于担当、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