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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实施方案
2021-03-31 17:10:00  来源: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检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密切群众的重要举措。全院检察干警要深刻认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意义,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理念,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按照上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现制定东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内容,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精神,着眼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从困难群体入手、从突出的问题着眼、从基础的工作抓起,积极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

  二、总体目标

  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深入基层了解实情。通过组织检察干警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居、进学校、进单位,走访人民群众、走访服务对象,虚心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广泛听取征求社会各界呼声期盼和意见建议,改进检察工作。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梳理出为民服务、公正司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出台一批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切实帮助基层、企业和群众解决法律方面的实际困难。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影响队伍建设的难点问题,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打破传统观念、传统思维和传统方式,着力开展改革创新,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突出务实主线。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突出主责主业,既要面向社会做好服务工作,也要突出务实导向,积极开展体现本单位特色的“自选动作”,打造工作亮点,着力解决一批基层和群众期盼解决的事宜。

  (三)提高服务效能。强化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理念,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不断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四、活动时间

  集中办实事时间2021年3月下旬起至2021年6月30日,根据为民办实事工作开展情况,部分办实事项目可延迟至年底。

  五、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聚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党史”主题教育,切实增强为民服务情怀

  1.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优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方式,依据上级下发的学习主题、要点,结合本院实际,至少开展12次理论学习、组织6次学习研讨。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检察史。严格落实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 “学党史”“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检察史”主题征文暨演讲比赛,开展英模培植选树活动,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引导党员、干警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不断回答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把学习成效切实转化为政治定力、前行动力、实践能力。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部门

  完成时限: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全年

  2.组织党员、干警围绕“对照党的人民立场来检验宗旨意识强不强、对照党的忧患意识来检验斗争精神勇不勇、对照党的实务导向来检验工作作风硬不硬”开展“三对照”大讨论活动,深入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部门

  完成时限:队伍教育整顿期间

  (二)深入组织“检察为民下基层”活动,全面收集梳理意见建议

  1.深入开展刑事检察进园区、民事检察进社区、行政检察进单位、公益诉讼检察进村居、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进校园等“检察五进”活动,组织干警“进企业、进社区、进单位、进村居、进学校”,虚心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进一步提升“检务进基层、检察官进网格”工作实效。

  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重点聚焦“服务对象、特殊群体、困难企业、困难群众”,重点深入“矛盾纠纷易发地、治安隐患集中地”,通过走访、实地调研、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听取群众对检察院工作的呼声期盼、意见建议。

  责任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3月26日前

  3.各部门根据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情况,认真梳理存在问题,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内容举措并形成工作方案,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责任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4.对各部门提交的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工作方案逐一审核把关,对问题找得不准、措施定得不实的,不予过关。

  责任部门: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1年4月10日前

  (三)深入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项目,精准“把脉”开检察“良方”

  1.开展“法护民企”检察专项行动

  为优化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在服务“六稳”“六保”行动中展现检察担当,体现检察贡献,根据全面依法平等保护的原则,针对涉案的民营企业及其主要经营管理者,开展“法护民企”专项行动。严格逮捕条件和程序,贯彻“少捕”理念。积极运用酌定不起诉规定,贯彻“慎诉”理念。开展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工作,贯彻“慎押”理念。开展专项刑事诉讼监督活动,贯彻办案与监督相结合的理念。探索建立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制度,贯彻“融入社会治理”的理念。 建立涉企案件办案影响评估机制,改变“就案办案”的传统理念。推进涉企案件刑事风险提示函制度,贯彻惩防结合的理念。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监管机关的联动协作,贯彻齐抓共管理念。加强涉企民行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贯彻全面依法保护的理念。

  责任部门:一部、二部、三部、四部、五部

  完成时限: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全年

  责任领导:解耀春、李雪雷、徐小平、于光海

  2.开展“法律服务暖民心”活动

  (1)结合“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组织一次送法进企活动,组织干警前往园区企业开展普法宣讲活动,重点讲解企业经营风险、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劳动者权益保护等内容。着眼风险防范,统计近年来园区相关企业涉诉案件情况,重点分析案件成因及可能引发涉诉风险点,对涉及企业发送风险提示。与企业及职工代表开展座谈,征求企业意见建议,主要围绕新冠疫情对企业经营用工的影响、对于“六稳”“六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进行交流。

  责任部门:一部、二部、五部民行组

  完成时限:2021年4月

  责任领导:李雪雷、于光海

  (2)结合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案件不起诉公开训诫程序,到社区、村居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开展以案释法普法活动。到社区、村居对被救助人公开送达司法救助款时开展普法教育。开展刑事和解时通知相关人员普法活动,宣讲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和解的意义。

  责任部门:一部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领导:李雪雷

  3.开展安全生产预防约谈“小课堂”活动

  依法惩治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切实维护群众生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形势,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依托“事前联防、事中监督、事后追责”三段式安全生产检察“三段式”工作机制,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预防约谈活动,与市安委会开展双向培训活动,开设小课堂,对《刑法修正案(十一)》和相关罪名进行讲解。

  责任部门:一部

  完成时限:2021年5月

  责任领导:李雪雷

  4.开展“未你出发 检护未来”活动

  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痛点充分履职,精心组织法治进校园活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同时依托“四叶草”空中课堂加强普法宣传,针对不同年龄和年级的学生群体,分层次、有区别地开展普法教育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一部未检组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责任领导:李雪雷

  5.开展“保障群众安全,共享美好生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围绕道路安全、“限塑令”实施、黑臭水体等方面,制发检察建议,推进专项整治。加大“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安全检察,维护群众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察,维护群众舌尖上、针尖上的安全。

  责任部门:五部民行组

  完成时限: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全年

  责任领导:于光海

  6.开展“检察蓝 生态绿”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结合6月5日第50届“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在黄海湿地生态公益保护实践基地、黄海林场等地开展“恢复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法治宣传系列活动。设置普法宣传工作台及宣传展板,发放环境资源和森林、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等宣传材料,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呵护森林、湿地。搜集整理办理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破坏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为群众合法合规开展自然资源利用提供法律指导。组织检察干警,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解疑答惑。

  责任部门:四部、五部民行组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责任领导:徐小平 于光海

  7.开展“民法典进村居”活动

  依托“检察官进网格”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包保汤泊社区、结对基础薄弱村三灶村、“牵手致富”结对帮扶苏何村为普法支点,坚持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服务下倾,组织党员干警进社区、进村居,开展法律咨询、赠送、解读、宣传《民法典》等志愿服务活动,切实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司法难题,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

  责任部门:政治部、办公室、各业务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4月

  责任领导:林海

  8.推动优化涉民营企业人员刑事执行方式

  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具体措施,为正在服刑或者接受社区矫正的民营企业人员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便利。对正在服刑的民营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与监管场所协作探索开设处理企业紧急业务的“绿色通道”,接受社区矫正的民营企业人员,因生产经营需要外出的,可以经法定程序准予请假。

  责任部门:三部

  完成时间: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全年

  责任领导:解耀春

  9.建立健全涉民营企业信访快速处理机制

  对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举报案件,实行首办负责、优先办理、跟踪督办、限期反馈。做实做细群众来信回复和信访积案清理工作,对涉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和统一管理,逐案交办、逐案督办。

  责任部门:五部控申组牵头,各业务部门协同落实

  完成时间: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全年

  责任领导:于光海

  10.提供“一站式”律师阅卷服务

  进一步拓宽律师阅卷渠道,通过机要寄送、“云阅卷”等方式,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权利。

  责任部门:六部案管组

  完成时间: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全年

  责任领导:解耀春

  11.召开“检润民企 护航发展”新闻发布会

  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围绕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检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我院制定了《开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开展“法护民企”专项行动》,目前已正式铺开、稳步推进。为了让群众更深入地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

  责任部门:政治部、一部、二部

  完成时间:2021年5月

  责任领导:林海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我为群众为实事”活动开展情况是学习教育环节评估验收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以实际行动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到实处。

  (二)积极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根据各项活动要求,进一步制定和细化具体活动计划和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推进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集中精力和力量全力组织实施,确保件件得到落实。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增强表率意识,带头下基层、带头听呼声、带头为企业、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干群做好示范、当好表率,确保为民办实事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三)强化督导检查。院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活动开展情况的日常督查、综合协调等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观摩等方式,及时了解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要强化督导检查,确保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31日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