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提请抗诉;承办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陈宏成检察长向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东台市检察院召开2025年度检察工作情况汇报会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宪”护成长路 “法”育栋梁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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