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提请抗诉;承办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回首五年来时路 载誉奋进再出发】东台市检察院获全省大会表彰
检察长出庭履职做示范 充分彰显反腐败检察担当
检校合作 双向奔赴——东台市检察院迎来第三批西南政法大学实习生
锚定目标担使命 履职尽责启新程——市检察院召开2026年度检察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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