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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1月4日)
2020-01-06 15:28:00  来源: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4日在东台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陈宏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市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5-2018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被省文明委表彰为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被省检察院和省人社厅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连续6年获评盐城市先进基层检察院,以江苏省第一的成绩获评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一、聚焦中心工作,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上体现高质量

  主动融入我市中心工作,以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保持惩治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态势,健全案件提前介入、专业化办理等机制,严厉打击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9类恶势力常见犯罪,依法批准逮捕71件142人,提起公诉69件182人。院领导带头办理市级以上挂牌督办案件,其中对盐城市督办的张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系列案件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办理的我市首例以暴力讨债行为入罪的王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将“破网打伞”和“打财断血”作为主攻方向,制定《关于建立扫黑除恶“破网打伞”线索发现、审查、移送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黑恶势力犯罪“打财断血”工作办法》,发现的“保护伞”线索经审查后已移送至纪委,协同法院开展涉恶类案件财产刑执行攻坚行动,执行到位近700万元,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召开打击防范“套路贷”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情况,以办理的典型案例进行宣讲,提高群众对“套路贷”的防范意识。

  营造优质法治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58人,提起公诉49人。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监督立案一起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严惩合同诈骗、票据诈骗、强迫交易、盗窃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8件13人,提起公诉10件14人,其中对以向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恶意投诉举报为手段,低价垄断我市规模骨干企业矿渣铁生意的开某某等3名被告人以涉嫌强迫交易罪依法批捕、起诉。完善调研机制,认真落实“两海两绿”等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学精神、看项目、走企业、进基层”活动3次,领导班子带队走访生辉光电、翔宇工艺编织等企业,进一步找准服务保障非公经济的发力点。强化沟通协作,联合市工商联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开放日活动,就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形成共识、共同推进。加强与监委的衔接配合,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全年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经审查,决定逮捕2件2人,已提起公诉4件4人。

  筑牢生态保护检察屏障。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实行“零容忍”,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6人。强化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办理了盐城首例野生鸟类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江苏法制报》报道。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牵头环保、自然资源、公安等会签了《关于建立“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合力。积极推进生态修复,依托林业生态植被恢复基地,监督6名违法行为人补植树木1000余棵。积极开展“江河碧空”蓝天保卫行动、“守护海洋”专项检察监督等专项行动,助推生态建设、绿色发展。“四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得到盐城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充分肯定。

  积极推动法治东台建设。开展法治宣传,依托“为民服务基层行”活动,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方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5次,发放宣传册8000余份。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建设,与应急管理部门建立了安全生产司法联动联络室,出台了司法联动运行办法,建立“事前联防、事中联治、事后联惩”的安全生产检察模式,参与对相关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约谈。结合办案开展分析研判,联合报送的“黑加油站”安全隐患分析报告引起盐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推动在盐城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百日专项行动”,着力控制和消除社会安全隐患。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践行公正司法为民上体现高质量

  积极践行为民宗旨,以精品意识开展办案和监督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的检察产品。

  依法履职守护平安。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01件458人,提起公诉656件925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提起公诉抢劫、故意伤害、强奸、盗窃、诈骗等严重侵犯群众人身和财产权利犯罪258人。突出保护舌尖上的安全,开展打击侵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非法经营药品等犯罪24人,提起公诉4人。对网络餐饮专项监督进行回头看,线上排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45家,督促市场监管部门线下核查280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针对在履职中发现的进口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建议推动市场监管局开展进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突出保护特殊群体。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提起公诉7人。对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好的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12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封存犯罪记录26人。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提起公诉4人。认真落实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深化检校共建,联合教育局在4所学校新增4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伴成长,检护未来”宣讲活动,组织送法进校10次,受众人数2.6万余人,教育局将相关讲座制作成光盘下发至各学校。加强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对某纺织公司恶意拖欠180余名员工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提起公诉。积极参与我市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依法支持72名农民工通过诉讼讨回工资108万余元。将司法救助和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向27名因案致困致贫的群众提供司法救助10.9万元。

  强化监督维护公正。开展刑事诉讼监督,突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共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3件,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诉5人,刑事抗诉2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全年不批捕164人,不起诉49人。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对刑事执行、监管违法行为发出书面纠正意见5份,建议收监执行5人。对42名逮捕后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建议变更了强制措施。开展民事诉讼监督,提请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份。助力解决执行难,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8份。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6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依法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发出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份。

  规范司法追求精品。进一步增强规范办案意识,部署开展“讲政治、守规矩、办好案”专题研讨提升活动。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对2014年以来不捕、不诉和公安撤回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实施精品工程,建立典型案例培育总结提炼机制,1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办理的全省首例利用软文推广赌博网站案、侵害我市规模骨干企业合法权益的强迫交易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1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入选省检察院两个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加强对检察办案的内部监督管理,1件监管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监管案例。

  三、聚焦改革创新,在释放检察工作效能上体现高质量

  坚持以改革求突破、以创新谋发展,稳妥推进,积极探索,着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深化内设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将原有13个部门精简为8个部门。推进专业化建设,设置11类17个办案团队。加大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盐城市委的部署,提请市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6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件。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愿具结悔过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全年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562人,有效节约司法资源,钝化社会矛盾。联合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在人民检察院开展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共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

  坚持创新驱动工作。根据形势需要、针对薄弱环节,确定全院重点创新项目5项,涵盖民行、案管、检务督察、检务公开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牵头公安、法院、司法会签了《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快速办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理机制,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让更多的办案力量集中精力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努力提高办案质效。建立精英人才培养机制,分层分类确定培养对象,并组织赴上海虹口区检察院和我市相关单位学习锻炼。全面推进网信工作,进一步加大办案中心智能化改造和网呈系统建设力度,以信息化建设破解工作难题。

  持续打造阳光检务。深化司法公开,主动向案件当事人和律师推送办案程序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089条、法律文书584份、重大案件信息131条,有力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阅卷并听取意见455次,对2016-2018年保障律师权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着力构建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完善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参与和评价机制,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听证员的意见,全年共组织公开审查11次。

  四、聚焦队伍建设,在锻造过硬检察铁军上体现高质量

  深入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本领高强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党组中心组每月组织集中学习。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学习研讨、调查研究、成果交流等方式,不断锤炼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干警赴党性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升国旗和重温检察官誓词活动,举办“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演讲比赛,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

  一着不让优作风。分层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纳入年度考核。强化风险防控,开展廉政风险点再排查再防控工作,排查新增风险点44个,制定防控措施112条,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开展“正风肃纪、规范司法”和“不尽职、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对照要求进行排查,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建立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月汇报、月点评制度,切实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多措并举提素能。抓好学习培训,常态化组织全员集中学习和专题小课堂活动,着力提升干警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强化实战演练,通过控辩对抗、业务竞赛、学习测试等手段,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能。在盐城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审查与汇报技能竞赛中荣获团体奖和最佳决策奖,盐城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讲比赛中获评优秀法治宣讲员和优秀法治课程。一个微视频在正义网举办的首届“新时代新检察新影像”检察视频作品大赛中获三等奖。积极开展理论研究,申报的“监察委员会与人民检察院办案衔接中的证据问题研究”课题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立项。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组织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1次,邀请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观视察检察院、座谈交流、评议工作230余人次,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检察官履职评议等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工作15次。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不够精准,成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还不够多,民生检察产品还不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三是品牌培树的力度还需加大。四是中坚力量和骨干力量不足,专业化建设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补齐短板。

  2020年,市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和智慧。

  一是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在服务中心工作上求极致。紧扣市委“接轨示范区、对标试点区”工作主线,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细化服务保障措施。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深挖彻查,健全长效机制。服务保障民企健康发展,主动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形成护航民企发展的合力。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黄海湿地申遗成果,会同黄海湿地所在地基层检察院联合开展湿地生态环境检察保护工作。

  二是持续深耕主责主业,在提升办案质效上求极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要求,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做优刑事检察,健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切实做到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完善监督机制,做好做实调查核实、释法说理、跟踪监督等工作,带着善意帮助被监督单位建章立制、改进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稳妥办理公益诉讼“等”外案件,探索将公益诉讼职能向安全生产、互联网等领域延伸。

  三是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在激发发展动能上求极致。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实施,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和量刑建议的精准度。完善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理机制,提升办案质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大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力度,健全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严格落实。推进检察业务与科学技术深度融合,以推进实战运用为重点,全面提升网信建设和运用水平。

  四是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在全面从严治检上求极致。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引导干警做到铸忠诚、葆本色、强本领、敢担当。强化队伍素能建设,加强正规化业务培训、实战性岗位练兵、骨干型人才培养,力求务实、突出管用,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的人才根基。优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强纪律规矩经常性教育,注重廉政风险防控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的利剑作用。

  风正帆举正当时,凝心聚力乘潮行。各位代表,我们将坚决贯彻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凝心聚力、奋发进取,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基本现代化新征程,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东台提供更加有力、优质的检察保障!

  案事例说明

  1. 盐城首例野生鸟类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8年10月7日左右至2018年10月22日期间,被告人施某某多次在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小洋村四组农田里,采用“张丝网、播鸟声”的方式,非法猎捕野生鸟类647只。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施某某猎捕的鸟类中:灰头鹀212只、云雀421只、白眉鹀3只、栗鹀1只、麻雀1只、环颈雉1只、山斑鸠5只、珠颈斑鸠2只,合计646只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2019年4月1日(国际爱鸟日),市检察院向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施某某在承担非法狩猎刑事责任的同时,赔偿其非法猎捕行为造成的生态资源等整体损失人民币1938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同年12月28日,市法院一审判决施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赔偿国家资源损失193800元,并在盐城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赔礼道歉声明。

  2. 全省首例利用软文推广赌博网站案。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河南某科技公司、张某、韩某某为谋取私利,非法为境外赌博网站“万博体育”在新浪、网易、搜狐等多家网站上发布万博体育赌博信息的宣传文稿4054篇,该公司收取“万博体育”赌博网站合计人民币360万元,非法获利人民币72万元。2019年5月4日,市检察院以河南某科技公司、张某、韩某某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提起公诉。同年8月5日,市法院一审判决河南某科技公司、张某、韩某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河南某科技公司罚金十万元,判处张某、韩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和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和五万元。

  3. “四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是指市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探索建立的工作机制,即通过“联动式执法协作+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彰显“环境资源有价、损害必须担责”的原则,坚持打击犯罪和环境修复并重,助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4. 公益诉讼“等”外案件。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作出修改,正式在法律上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明确了检察机关可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2018年5月,最高检发出《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捍卫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的通知》,检察机关开启依法拓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的新探索,并正在加强对安全生产、涉众型侵害公民隐私、文化遗产保护等法定领域外公益保护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