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11日)
2018-01-11 15:30:00  来源: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1日在东台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扣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我院在市委和盐城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市委十四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综合绩效位居盐城市基层检察院第一,蝉联盐城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618年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驻看守所检察室连续届被最高检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制定《服务保障市委重点工作十条措施》《服务保障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八条措施》,充分履行保障、打击、预防等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积极服务打造两大特色。围绕市委关于厚植智慧的部署,细化科技创新护航举措,强化对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的司法保护,建立涉产权案件分析研判等制度,提起公诉假冒注册商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44。围绕市委关于彰显绿色的部署,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89人。办理的盐城市区通榆河水污染案件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深化生态环保检察室建设,积极参与“263”专项行动,对7家企业开展约谈,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联合法院开展环保非诉执行专项行动,执行到位19,得到最高检主要领导和省检察院领导肯定,相关做法被省委、最高检和省检察院转发。 

  积极服务抓实三项重点。围绕抓项目,健全“企业维权直通车”和网格化服务企业机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提供法律服务32次。提起公诉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5人,依法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涉案5.9亿元的王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维护诚信规范的市场秩序。提起公诉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25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审慎办理企业主和技术骨干犯罪案件,对犯罪情节较轻的不批准逮捕6人、不起诉3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围绕抓富民,集中力量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8,保障党和政府富民举措真正惠及百姓。提起公诉盗窃、电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侵害群众财产利益犯罪234。会同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加强支持起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办理职工讨薪等支持起诉案件47件。围绕抓交通,在344国道等重大工程开展专项预防,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提起公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交通安全犯罪案件208人。 

  积极服务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与安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介入安全事故调查7起,审查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12人,查办事故背后渎职犯罪案件4人。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预防约谈工作,会同市安监局对9个中频炉使用隐患企业进行约谈,对已约谈企业进行回头看,获评“盐城市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盐城市委宣传部组织专题采访,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受到盐城市委和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积极服务法治东台建设。与市法制办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协作机制,被评为2015-2017年度省政府法制创新奖。提起公诉黄赌毒犯罪56,运用法律手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办案研判社会风险,向有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职、加强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33件,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7次,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1份研判报告被最高检刊用。强化以案释法,4个案例入选盐城20优秀典型案例。与东台镇建立法治副校长制度,选派18名干警对接社区。 

  二、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拥护和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力配合做好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等工作,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促进廉洁东台建设。 

  严惩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4。顺利完成上级院指定管辖的陈某挪用3300万元公款案侦查任务。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犯罪案件6人。突出办案重点,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查办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窝案串案12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严厉打击围猎干部的行贿犯罪,立案侦查3人。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提供“线上+线下”查询2025次。 

  强化精准预防。建立预防体检制度,将职务犯罪隐患体检作为前置程序,开展定制化预防,被《检察日报》报道。会同市级机关工委开展“干部夫妇同心护廉”主题教育活动,会同医疗机构开展“远离回扣,廉洁从医”预防活动。通过检察长宣讲团、“预防邮路”等载体,开展警示宣传教育36场次,2000人接受了教育。1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预防检察建议。依托新媒体加强预防宣传,1篇预防微信作品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微信。 

  坚持依法反腐。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等规定,深化信息化引导、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规范化办案机制建设。加强办案工作区的管理和使用,坚持管用分离、看审分离和审录分离,认真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询问重要证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现办案零事故、零违纪。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机制,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100%开展积存线索和涉案款物清理、移交等工作,确保转隶工作衔接有序。 

  三、忠诚履职司法为民,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不忘为民初心,牢记法治使命,认真履行刑事检察、控告申诉和诉讼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平安,促进公正彰显。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加严打专项斗争,全年批准逮捕223人,提起公诉906人。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闻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及20多个省市的特大网络制售枪支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严厉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犯罪活动,提起公诉8人。严厉打击危害人身安全犯罪,提起公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42人。严厉打击妨害公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提起公诉20人,保障公权力有效行使。加大对恶势力惩治力度,批准逮捕多次公然辱骂民警的犯罪嫌疑人顾某某,支持公安干警依法履职。严厉打击信访中犯罪行为,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3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突出保护“舌尖上的安全”,提起公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45人,依法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跨10多个省市的毛某某等50余人生产销售假药案。对一起父母出卖多名亲生子女的案件,支持民政部门通过诉讼撤销了其监护权。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开展“护苗行动”“防范校园欺凌,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23次,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不起诉12人,封存犯罪记录15人,提起公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9人。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受理来信来访428件次,办结刑事申诉案件12 

  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严守防范冤错案件底线,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在市公安局执法管理中心、市社区矫正中心分别成立派驻检察室。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4件;追加逮捕、起诉12人;监督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27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纠正违法4件,建议收监执行3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提请抗诉、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等监督手段并重,发出检察建议79份。会同法院、公安机关打击虚假诉讼案件3件。1件案件被盐城市检察院评为“优秀监督案件” 

  四、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着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等新部署新要求,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充实办案力量,一线办案人员增加12%,设独任检察官21个、检察官办案组4个。完善权责清单,新增16项、总计294项权限授予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官独立决定案件比例达85%。制定配套制度12。入额院领导以承办人身份直接办案53件。严格执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制度,随机轮流分案比例达98%。强化办案监管,实施办案全流程动态监管,发出预警120次,评查案件470件。建立司法档案,制定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每月公布办案绩效,每季度组织员额检察官述职。  

  积极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从引导侦查、审查办理、出庭指控三个方面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制度7项,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和办案质量,无错捕、错诉案件,办案质量在盐城市基层检察院领先,得到全国人大内司委调研组肯定。出台公诉案件自行补充侦查规定,自行补充侦查32件,增强员额检察官办案亲历性并提高办案效率,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健全专业化办案制度,设立专业办案组4个。推进繁简分流,完善出庭质证等机制,强化出庭指控工作。 

  认真落实其他改革部署。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改革,针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违法行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对逾期未整改的阜宁县林业渔业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对9名犯罪嫌疑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深化检务公开,对定罪处理分歧较大的案件组织公开审查11次。出台《推送案件程序信息实施细则》,主动向案件当事人和律师推送办案程序信息1200次。在互联网上公开案件程序信息1091条、法律文书491份。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情况。门户网站被评为“全国百佳检察门户网站”。检务公开工作位居盐城市基层检察院第一。保障律师执业,接待律师阅卷256次。出台听取和办理律师意见制度,听取律师意见195 

  五、从严治检锤炼素能,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最高检实施意见,打造政治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组建设,严格执行思想政治建设“五项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听取院党组工作情况汇报后提出的要求。铸造忠诚政治品格。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掌上政工微平台,积极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两聚四做”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学习十九大精神征文、主题演讲等活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巡听评讲支部活动,召开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会。培塑先进典型,组织优秀干警与年轻同志分享成长经历。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建立电子书屋,弘扬正气。   

  严格管理守规矩。出台党风廉政建设部门季度巡察办法,年内实现全覆盖。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措施建立工作,排查单位和个人廉政风险点544个,制定防控措施1704条。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开展廉政谈话86人次,对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7人次。强化检务督察,发出通报54期,要求整改问题135件次。规范检务管理,院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先进集体、省健康单位、省节水型单位,AAAA级数字档案室”以盐城市参评单位最高分通过评审,顺利通过省五星级档案室复查。加强对干警8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对112名人员开展廉政家访,并组织督察暗访和多维询访。 

  着眼实战强素能。细化干警年度成才计划,实行双周一晚上集中学习,通过青年干警导师制、AB岗锻炼、业务竞赛、控辩对抗等途径提升干警素质。立足解决问题开展小课堂活动,班子成员带头讲,其他同志轮流讲,全年开展小课堂56次,1项课程被评为全省优秀。组织所有员额检察官和研究生申报理论研究课题,全院申报重点课题19项。2项课题被最高检立项,1项课题被省社科联立项,盐城第一,全省领先。1项研究成果再次入选最高检举办的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为盐城市基层检察院唯一。集体和个人62次受到上级表彰。1名干警参加最高检组织的英模荣誉休假并得到曹建明检察长表扬。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检察官等工作。组织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先后邀请70余名代表委员、300余名社会各界群众视察、评议、监督检察工作。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监督作用,邀请参与案件公开听证、监督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等司法活动29次。主动接受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制约。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服务大局的精准性还需增强,成效还需要提升;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均衡充分,法律监督还需加强;司法改革配套机制还不够健全,改革的效应还需放大;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需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市检察院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融入长三角,建设新东台”发展主题,围绕奋力开拓“五个新实践”,进一步找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深化司法改革,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一是精准有力服务发展大局。围绕构建新交通,严厉打击串通投标、聚众哄抢、强迫交易等危害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犯罪,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围绕发展新经济,严厉打击危害“一城三基地”建设的犯罪,坚决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稳妥办理涉企案件。围绕营造新生态,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从重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深化环保非诉执行专项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生态补偿修复机制。围绕培育新旅游,认真落实服务保障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八条措施,维护旅游市场法治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游客合法权益围绕创造新生活,从重打击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利益的犯罪,主动跟进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服务精准扶贫工作。 

  二是依法规范开展检察监督。深化严打整治斗争,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积极参加反邪教、禁毒、违法信访等专项整治。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探索审查逮捕司法化办理,健全强制措施审查机制。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做优“两法衔接”联动协作品牌。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完善专业化办理机制,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 

  三是积极稳妥深化司法改革。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相适应的检察工作机制。系统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厘清各类人员职责与权限,建立司法办案实时动态考核系统,全面推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根据上级部署落实内设机构改革、职业保障和员额退出等措施,提升改革整体成效。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认罪认罚案件从宽制度。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推进检察工作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四是持之以恒抓好队伍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坚决执行上级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健全廉政风险防范和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机制。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建立需求主导、实战引导的教育培训机制,提升公正司法能力。深化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处理。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我们将坚决贯彻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咬定目标,砥砺奋进,务实拼搏,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东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 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第1页第10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检察院派驻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检察室实行规范化等级管理,每三年重新评定一次,从低到高依次是:三级、二级、一级。市检察院在最近两届派驻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中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2. 支持起诉(第3页第5行)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 安全生产预防约谈(第3页第12行)市检察院会同市安委会在盐城首创的工作机制,是指检察机关结合司法办案,会同市安监局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等问题,对相关企业和所在地负责同志通过约谈,说清问题隐患、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和部门整改。实施该机制以来,取得良好成效,被约谈企业无一发生安全事故。 

  4. 督促履职(第3页第19行)负有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负有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有关部门,如果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检察机关可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以使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公共利益得到保护。 

  5.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第4页第14行)检察机关将单位和个人行贿犯罪情况录入专门信息系统并对外提供查询。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需要直接到检察机关申请查询,也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网络预约查询。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依法不得进入招投标市场。 

  6. 预防体检(第4页第16行)市检察院在开展预防教育前,对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存在的职务犯罪风险点、管理漏洞、法律认识误区等进行摸排检测,准确查找上述问题。在此基础上,开展精准性的警示教育活动,从而真正帮助被教育单位梳理漏洞、完善制度、澄清误解、预防职务犯罪。 

  7. 八项禁令(第5页第6行)最高人民检察院为规范职务犯罪办案行为,防范违法违规办案,保障公正司法,依据法律法规,制定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的八条禁止性规定。 

  8. 封存犯罪记录(第6页第13行)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一般不对外提供查询。 

  9. 虚假诉讼(第7页第4行)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恶意串通,采取虚构法律关系、伪造变造证据等方式捏造案件事实,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调解和执行,从而获取非法利益或规避法定义务的行为。检察机关发现后,通过提出抗诉或者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维护国家、社会和个人合法权益,对于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0. 司法责任制改革(第7页第9行)根据中央司法改革部署,将原有检察人员分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明确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大部分案件决定权交给员额检察官行使,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检察辅助人员协助员额检察官办案。 

  11. 公诉案件自行补充侦查(第8页第1行)我院在盐城市检察机关首创的机制。在审查起诉阶段,对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公诉部门直接进行调查取证,而不是退回补充侦查,有利于增强办案人员的亲历性,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 

  12. 两法衔接(第12页第9行)是中央提出、检察机关积极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指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过程中,行政执法机关发现犯罪线索应移送侦查机关立案查处。侦查机关不立案的,可提请检察机关进行监督。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