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09-15 08:46:00  来源:

    

  关于检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1031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扣华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报告检务公开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化司法公开的重要决定,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原则,不断拓展检务公开范围,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实现了从检察职能公开向司法办案公开转变,从单向宣告公开向双向互动公开转变,从结果静态公开向过程动态公开转变,进一步提高了检察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我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首批检务公开改革试点院,被评为盐城市“公信示范检察院”,群众满意度连续多年在96%以上。近期,江苏卫视以“检察院的大门开了”为题专门报道了我院检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强化机制建设,有力有序深化公开工作 

  针对深化检务公开涉及部门多、环节多、事项多的特点,建立健全三项工作规范,确保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积极、规范、稳步推进。 

  健全组织机构,强化责任落实。把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的深化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协作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检务公开问责表彰制度,把检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和干警绩效考核范围,增加公开工作的刚度。 

  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进举措。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规定》、《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实施方案》,修改完善了公开信息审核把关、司法办案释法说理等制度,进一步明确检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主体、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公开时间以及监督保障措施。 

  建立监督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健全检务公开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检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按照省检察院“五个统一”的要求,监察部门和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开展日常巡查,着力解决公开的内容、方式、格式不统一、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建立检务公开评议制度,由政工、纪检和检务督察部门定期组织评议,对公开的法律文书不规范、重要案件信息发布不全面、案件程序性信息发布不及时等问题予以通报。 

  二、拓宽公开范围,大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 

      针对人民群众对公开公正透明司法的新要求,在继续做好检察职能、队伍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司法办案信息的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信息外,一律向社会公开。 

  及时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对判决生效案件的起诉书、抗诉书、不涉嫌犯罪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和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及时在高检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和我院互联网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方便当事人查阅,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行承办部门自报、案管部门核查、分管领导审批三级负责制,正确处理公开与质量、公开与保密、公开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系,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专刊采用,并在全省检察机关会议上得到肯定。2014年下半年以来,我院已公开法律文书332份。 

  及时发布司法办案工作信息。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刑事案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以及对其他重要办案工作、重大专项活动进展情况等,及时通过互联网、传统媒体、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和案件监督管理中心进行发布。截止目前,在高检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和我院互联网网站上发布各类案件信息1552条。对不宜向社会公开的案件信息,根据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及时向特定人员公开。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及其他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信息32条。 

  及时告知司法办案程序信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人员,要求查询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的,通过我院互联网网站、微信、电信或当面等方式提出申请,经身份确认后,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告知结果,或是提供查询密码由其在我院网站上自助查询。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今年我院还制定了主动告知办案程序信息实施细则,在受理案件或作出决定后的一定期限内,通过电话、短信、信函等方式,主动告知当事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关案件程序性信息。2014年下半年以来,我院共告知案件程序性信息1044条。  

  三、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构建多维互动平台 

  针对以往检务公开载体不够多样、形式不够丰富、单向宣告为主等问题,积极搭建四大平台,开展多维立体全面互动式公开。 

  做强传统公开平台,让检务公开更具实效。优化传统检务公开载体,凸显公开效果。依托为民服务中心方便人民群众。2013年底,我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心整合控告申诉举报接收、来访接待、远程视频接访、案件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律咨询、检务宣传等功能,配置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硬件设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已接受查询270700余人次,接待律师150余人次。借助社会资源展示检察工作。选择在大润发、国贸等人流密集的户外广告屏上,滚动播发检察工作动态、廉政宣传动漫短片,在社区宣传窗张贴检务公开材料;通过传统媒体推介检察工作。2013年以来在《检察日报》、正义网、《江苏法制报》等媒体上发布各类宣传报道800多篇。在《东台日报》上推出每月一期的检察风采专栏,在东台电视台开播东台检察专题片32。组织干警自编自导自演《壮歌行》等检察文艺节目,登上哈哈周末群众大舞台。借力邮政资源传播检务信息。率先在盐城市检察系统启动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与市邮政公司共同组建了由56名检察人员和邮递员共同组成的预防邮路宣讲队,走巷入户,面对面开展宣传。 

  搭建网络数据平台,让检务公开更贴时代。注重发挥新兴媒体优势,着力构建掌上东检,通过指尖微力量传播检察正能量开辟检务公开新媒介加强与资深网络媒体的合作,借助外力拓展发声渠道,先后开通腾讯官方微博和东台检察微信公众号,开通东台检察搜狐新闻客户端和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三年来群发各类检务公开信息3万余条,累计浏览量30余万次提供检察为民微服务在我院互联网网站开设网上为民服务中心,功能与实体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一致,相关人员可以在线查询案件信息,举报人可以在线举报并查询处理进展,律师可以在线预约阅卷、会见等事项并查阅相关案件信息,群众可以通过QQ远程视频信访。 

  探索办案互动平台,让检务公开更促规范。制定案件公开审查统一规定,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各行业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听证员库,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存在较大争议或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围绕是否批捕、是否起诉、是否需要继续逮捕、是否支持监督申请等问题,由中立第三方主持,进行公开审查,办案人员、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分别阐述理由和依据,相互进行辩论,听证员独立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我院重要决策参考。今年已对5件批捕、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开展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18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9件,均被采纳。 

  对接群众工作平台,让检务公开更接地气。融合检务公开与检察群众工作,着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构建“432”检察服务网。整合4个检察工作站、3个驻基层派出所及交巡警大队检察官办公室、2个检察室,将检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开展为民服务基层行。组织多个内设机构人员,每月到镇村、学校、田间地头进行宣传法制、公开受理控申举报、开展特困刑事被害人求助等工作,打造流动的检察院2013年以来,已走进镇村20余次;实行服务基层网格化将包括院领导在内的所有干警与各镇区、村居网格化挂钩对接,实现了服务镇区制度化、联系村居全覆盖、服务群众点对点。 

  四、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检务公开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注重听取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务公开工作。 

  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认真落实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2013年以来,先后报告整体工作和专项工作6次。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除每年两会期间征求代表委员意见以外,每年还组织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2013年以来,先后次邀请120余名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走访联系代表委员12人次,征求意见建议37条。 

  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组织人民监督员讯问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有关检察机关是否规范办案情况,组织人民监督员回访案件当事人、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参加案件公开听证、列席有关会议,依法保障知情权和参与权。2013年以来,组织人民监督员48人次分别向19名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七种情形监督告知 

  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先后开展了9检察开放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共邀请群众代表、知名网友、论坛版主等600余人次,参观我院办公办案大楼、办案工作区和信息化设施建设等,让社会各界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成立检察官宣讲团,以制作教育图版、上廉政教育课、给在校学生及企业上法制课等形式,开展宣讲活动18次,有2000余名干部、5000余名中小学生受到教育。 

  各位领导,我院的检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干警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同志没有充分认识到检务公开对坚持司法为民、促进规范办案、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作用,存在不愿意、不重视检务公开的问题。二是公开范围还不够全面。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法律文书还没有做到百分之百公开,具有警示性、教育性的典型案例公开数量还不多,公开听证审查的案件数量也比较少,法律文书公开种类还不够齐全。三是有时存在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信息流转还不够顺畅,有集中、突击发布现象。少数公开的案件信息技术处理不到位,该屏蔽的未屏蔽,不该屏蔽的屏蔽了,少数文书格式不符合要求。四是社会影响力还不够大。检务公开活动地点主要在市镇,在村居进行公开宣传还比较少。新媒体公开的影响力还比较小,群众了解和使用的不多。 

  检务公开是中央政法委和高检院确定的重点改革项目之一,我院将认真本次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扎实有效推进以案件信息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工作,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司法办案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和统一对深化检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应公开尽公开、应公开及时公开”的理念,切实把检务公开作为刚性要求和自觉行动。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审核把关和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合法、规范。健全民意收集转化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调查制度,广泛收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异议处理机制,对群众反映应公开未公开、不应公开而公开、利害关系人对检察机关处理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及时办理、答复。 

  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逐步扩大法律文书的公开范围,除判决生效案件的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以外,对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也逐步进行公开,对应该公开的法律文书作出全部公开。逐步扩大重要案件信息公开范围,对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和切身利益的案件,对新类型犯罪案件,对本地一段时期较为突出的案件等,及时进行公开。对检察人员的表彰奖励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情况也及时进行公开。 

  四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针对不同年龄、不同行业、不同文化程度的群体,研究确定更有针对性的公开载体和形式,提高公开的实效。制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检察动漫、微电影等,到镇区村居等地开展检务公开。依托服务基层网格,加强村居的检务公开工作,扩大受众面。 

  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举措和成效、检察先进典型事迹等宣传推介、专题报告,重点在检察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不断扩大、提升检务公开工作的影响力,使群众更加了解检察、关心检察、支持检察。 

    

    

    

  编辑:东台检察